配備兒童安全座椅,入法后應盡快“入座”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于6月1日起施行,該法將安全座椅的相關規定納入其中。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這是兒童安全座椅首次納入全國性立法。
多年來,不少人呼吁盡快將兒童安全座椅強制使用條款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國家層面法律。如今,相關建議終于落地。
央視曾有報道顯示,我國14歲以下兒童的第一死因是交通事故。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顯示,在小轎車碰撞時,兒童安全座椅能使嬰兒的死亡率降低71%,幼兒的死亡率降低54%,4歲~7歲兒童致命傷害的可能性降低59%。盡管近年來,上海、山東、深圳等地已經將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寫進地方性法規,但更多地方對此并無明確規定。我國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仍然很低。
對于沒有足夠能力自我保護的兒童來說,給他們一個安全的乘車環境,是成年人義不容辭的責任。應該看到,時下仍有不少人對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乘車安全意識和汽車產品的使用等缺乏足夠的認知。做好相關知識普及,讓更多人樹立“安全第一”的交通出行理念,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是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證兒童出行安全的重要基礎。
有分析認為,我國兒童座椅的使用率一直較低,座椅的舒適度不夠和價格偏貴是主要因素,那么,這兩個問題是否能夠解決?比如,在國家標準框架內,生產廠家是否能夠致力于研發更加人性化、安全舒適、性價比高的安全座椅?比如,孩子成長速度較快,價格不菲的安全座椅能否回收再利用?二手安全座椅的安全性是否會受影響?需要明確的說法。
從安全帶的出現到普及,一些發達國家花了十幾年的時間。如今,我國要提升對兒童乘車安全的重視程度,不僅需要法律的保駕護航,也需要潛移默化地影響家長的觀念,同時離不開相關企業及全社會的共同參與。
“配備兒童安全座椅”入法后還應盡快“入座”。(記者 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