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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A股市場,雖然高層強調“要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管理層也出臺了系列政策“組合拳”,但股市低迷、投資者信心不振的局面并未出現太多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某些媒體也加入到了“鼓與呼”的行列。比如節前就有媒體呼吁:上市公司要扛起穩市場責任。
讓上市公司來扛起穩定市場的責任,說得委婉一點,這叫病急亂投醫,說得直白一點,這就是職責不分,甚至是亂點鴛鴦譜。畢竟證監會才是證券市場的管理者,中國股市的發展,證監會更應該要擔負起最主要的責任。這是證監會作為股市管理者的職責所在。所以,面對目前股市的不振,穩定市場的責任只能是由作為管理者的證監會來承擔,而不是由上市公司來承擔。讓上市公司來承擔穩定市場的責任,這是典型的職責不分。
而且穩定股市的責任也只有管理層才能擔負得起。因為只有管理層才能出臺穩定股市的措施,比如,在目前市況下,要不要暫停IPO,這個決定只能由管理層才能作出,其他人都不能作出這個決定,上市公司也不行。除了管理層有決定權之外,其他人都只有建議權。所以,穩定股市的責任不由管理層來背負,還能由誰來背負。
作為上市公司來說,顯然是背負不起這個穩定股市的責任的。畢竟即便是上市公司也是沒有管理層所擁有的那份權力的。更何況作為上市公司來說,其最主要的職責就是搞好公司的經營,讓自己的公司業績更優秀,進而更好地回報投資者。至于股市穩定與否,甚至自己公司的股價是否穩定,這是由市場說了算的,而不是由上市公司來說了算,所以,上市公司擔負不起這份責任。
當然,上市公司作為股市的一分子,也需要為穩定股市盡一份力量,這是上市公司必須履行的一份社會職責。但這份責任對于上市公司來說,終歸是次要的,畢竟這不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職責所在。而且就穩定股市來說,上市公司的這份責任也是次要的,畢竟依靠上市公司的這份責任是穩定不了股市的。比如,就當下的股市來說,就憑借上市公司那種表表心意的回購,顯然是不足以穩定股市的,甚至連上市公司自身的股價穩定都做不到。
實際上,上市公司愿不愿意更多地承擔社會責任,為穩定股市多盡一份力量,這本身也是由股市管理層所決定的。如果管理層制訂的股市制度完善,法律法規健全,甚至平時里能夠嚴格執法,那么在維護股市穩定的時候,上市公司出的力量自然就會多一些,否則就會少一些。比如,上市公司回購,盡管很多上市公司都在積極推進,但很多上市公司的回購并不是用于股份注銷,而是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的,這樣的回購顯然就不足以穩定上市公司股價。這份責任也需要由管理層來承擔
而且某些上市公司大股東違規減持,這歸根到底還是管理層的責任。一方面是管理層平時對大股東違規減持處罰不力,相當于變相鼓勵大股東違規減持,這也是導致大股東違規減持的事情經常發生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大股東違規減持行為之所以能夠發生,也是由于管理層監管不到位的結果。實際上,對于大股東不能減持的股份,管理層就應該從技術上予以鎖定,這樣大股東就是想違規減持也都不能賣出,如此一來,違規減持行為又如何能夠發生呢?
并且,一些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感差,甚至淪為股市里的寄生蟲,這歸根到底同樣還是管理層的責任。正是管理層的制度設計,成就了這種寄生蟲公司的誕生。這些公司來到股市,就是奔著圈錢來的,就是為了原始股東的套現來的,而不是為了回報投資者,更不是為了穩定股市而來的。
實際上,正是這樣的制度設計,這就決定了A股上市公司對于股市發展責任感的缺失,就算是參與穩定股市的行動,通常也只是做做樣子走走秀走個過場,這樣的公司根本就承擔不起穩定市場的重任。所以要穩定股市,這個責任只能由管理層承擔,也只有管理層才能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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