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八屆二十二次董事會有關議案
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
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
開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會議由獨立董事吳革(會計專業人士)
主持,獨立董事呂躍剛、劉朝安參加。各位獨立董事就公司
八屆二十二次董事會審議的有關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修訂《金融服務協議》部分條款并提高 2023
年度相關金融業務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1.本次修訂《金融服務協議》部分條款并相應提高金融
業務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是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符合公
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
產生不利影響,不影響公司獨立性。
2.《金融服務協議》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則,定價公允,
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非關聯股東和中小
股東利益情形。
3.國家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
作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家能源
集團”)資金結算、歸集、監控、服務平臺,公司與其合作
有利于充分發揮國家能源集團平臺優勢,進一步提高公司資
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公司編制《關于國家能
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風險持續評估報告》充分反映財務公司
的經營資質、業務和風險狀況;公司制定《國電電力發展股
份有限公司與國家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開展關聯存貸款
等金融業務的風險處置預案》能夠有效防范、降低風險,維
護資金安全。
二、關于國家能源集團財務公司風險持續評估報告的議案
財務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金融許可證》,
能夠嚴格按照監管規定經營,業務范圍、業務內容和流程、
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有效執行。公司與財務公
司之間的關聯存貸款等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和發
展需要,遵循公平、自愿、誠信的原則開展,不存在影響公
司資金獨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關聯方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關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
《公司章程》的規定,可以在保證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和長遠
發展的前提下,充分與廣大投資者分享公司經營成果,有利
于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及全體股東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情形。
我們對上述議案表示同意。
獨立董事:吳革 呂躍剛 劉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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