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3公司發回購公告-更新中 環球報道

發布時間:2023-05-10 18:38:39  |  來源:中財網  

【18:46 珠海冠宇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資料圖】


珠海冠宇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 2023年 5月 10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公司股份 48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04%,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 17.28元/股,最低價為 16.69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8,124,478.72元(不含交易費用)。

一、回購股份方案的基本情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5元/股(含)?;刭徠谙逓樽远聲徸h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首次實施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現將公司首次回購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2023年 5月 10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公司股份 48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04%,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17.28元/股,最低價為 16.69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8,124,478.72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8:31 亞瑪頓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亞瑪頓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 議于2022年5月12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以下簡稱“本次回購”),用于實施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29.94元/股(含)【因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回購價格由原“不超過30.00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29.94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9,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18,000萬元。本次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和2022年5月18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一、回購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披露。根據上述規定要求,現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8日,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共 5,971,787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3.00%,回購股份的最高成交價為29.94元/股,最低成交價為23.34元/股,支付總金額為171,705,392.44元(不含交易費用)。公司回購股份的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以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5月20日)前五個交易日(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23,743,491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5,935,872.75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7:26 *ST慧辰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ST慧辰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截至2023年5月10日,北京慧辰資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747,0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74,274,510股的比例為1.0057%,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 17.22元/股,最低價為 14.11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1,605,714.57元(不含交易費用)。

一、回購股份基本情況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股份回購?;刭徆煞輰⒃谖磥磉m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 計劃或股權激勵,回購價格不超過48.00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5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 3,000萬元(含),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2)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3-034)。

二、實施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日內予以公告,現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747,0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74,274,510股的比例為1.0057%,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17.22元/股,最低價為14.11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1,605,714.57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股份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回購股份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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