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寧波興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寧波和之瑞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和之瑞”)出具的《關于減持公司股票的情況說明及承諾》,并經與和之瑞核實,和之瑞因誤操作致使其在未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減持公司股份50,000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減持具體情況
本次減持前,和之瑞持有公司股份26,352,149股,占公司總股本8.8474%,為首次公開發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間公司實施權益分派而相應增加的股份)。和之瑞于2023年1月11日因誤操作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0.0168%,成交均價28.76元/股。本次減持后,和之瑞持有公司股份26,302,14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8306%。
(資料圖)
上述減持行為未在十五個交易日前披露減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經公司核實,截至目前和之瑞沒有減持公司股份的相關計劃。本次交易行為系誤操作,未發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內,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
二、本次減持情況的致歉與處理
上述情況發生后,和之瑞及時向公司通報了以上減持情況。公司始終高度重視公司治理、股票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在及時核實相關情況后,針對本次誤操作的處理情況如下:
1、和之瑞已深刻認識到此次誤操作違反了相關規定,就本次誤操作減持公司股票行為造成的影響,向公司及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和之瑞后續將加強對證券賬戶的管理,謹慎操作,并將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規范買賣公司股票行為,避免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和之瑞自愿承諾自 2023年 1月13日起 3個月內(即 2023年 1月 13日至 2023年 4月 13日)不減持公司股份。
2、公司將以此為戒,進一步加強組織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再次認真學習《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督促相關人員嚴格遵守規定,切實加強證券賬戶管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三、備查文件
1、和之瑞出具的《關于減持公司股票的情況說明及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