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南都電源:處置部分固定資產暨處置募投項目相關資產|天天微資訊

發布時間:2022-12-08 20:34:51  |  來源:中財網  

CFi.CN訊:公司擬將部分鉛炭儲能電站資產進行處置,其中部分為募投項目“基于云數據管理平臺的分布式能源網絡建設一期項目”相關資產。具體方式為公司將上述擬處置電站資產出售給子公司安徽華鉑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鉑科技”),并由華鉑科技進行處置。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相關資產賬面原值為64,245.69萬元、賬面價值為44,239.77萬元,資產評估價值為12,288.79萬元(不含增值稅),本次處置交易作價為12,288.79萬元(不含增值稅);其中,募投項目“基于云數據管理平臺的分布式能源網絡建設一期項目”中相關資產賬面原值為49,271.12萬元、賬面價值為32,432.38萬元,資產評估價值為10,787.45萬元(不含增值稅),本次處置交易作價為10,787.45萬元(不含增值稅)。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處置部分固定資產暨處置募投項目相關資產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交易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本次交易亦不構成關聯交易。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二)固定資產處置的原因

公司于2017-2019年期間為加快推進用戶側儲能電站業務商用化,使用自有資金及募集資金投資建設多座鉛炭儲能電站,電站主要業主為化工產業以及產業園區等高能耗企業。鑒于投資當時的電價差、企業用電消納等情況,測算經濟效益較好。但近兩年來,公司所持鉛炭儲能電站業主受疫情、政策等影響,儲能電站普遍存在消納不足、運營收益不達預期的情況。據此,針對公司所有的鉛炭儲能電站資產,公司已分別于2020年計提減值準備202,617,000元、2021年計提減值準備22,975,675.23元,并于2021年處置了部分儲能電站資產。

目前,針對公司仍持有的鉛炭儲能電站,公司智能運維部、工程交付部、集成設計部、過程質量科等出具了項目技術鑒定報告,上述鉛炭儲能電站在電池一致性以及剩余容量等性能方面均與公司現行鋰電技術標準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同時,近兩年來,由于鋰電技術的快速發展及成本降低,新能源儲能應用領域的技術路線也逐漸從鉛電轉向鋰電,市場對于鋰電的認可度更高。公司目前所持鉛炭儲能電站均為針對不同客戶需求進行定制化設計生產,重新尋找到合適新業主的可能性較小,預計后期搬遷現有鉛炭儲能電站的實施難度較大。且目前所持鉛炭儲能電站基本已運行3-5年不等,若服務新業主尚需要調試更換并新增較多投資成本。

今年以來,公司也進一步明晰戰略發展方向,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聚焦鋰電及鋰電回收業務,加大鋰電及鋰電回收建設投入。同時,從盤活公司固定資產、加快資金回流方面考慮,公司擬將現持有的17座鉛炭儲能電站進行資產處置。具體方式為公司擬將上述資產轉讓給子公司安徽華鉑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并由華鉑科技進行處置。

(三) 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1、企業名稱:安徽華鉑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岑寬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28209719359X3

4、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5、成立時間:2014-04-14

6、注冊資本:2億元

7、經營場所:界首市田營工業園區

8、主要股東:南都電源持有其100%股權,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9、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常用有色金屬冶煉;有色金屬合金制造;有色金屬壓延加工;有色金屬合金銷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銷售;熱力生產和供應;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電子專用材料銷售;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險廢物經營);再生資源銷售(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許可項目:危險廢物經營;危險化學品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10、最近一年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主要財務指標2021年12月31日
資產總額61,325.37
負債總額21,601.15
凈資產39,724.21
主要財務指標2021年度
營業收入5,915.01
凈利潤-2,498.30
11、華鉑科技非失信被執行人。資信情況良好,具備履約能力。

(四)處置標的的基本情況

1、資產名稱:17座儲能電站的電力設備。電站設備包括:BSS組件、PCS系統(其中包括:隔離變壓器、逆變器及控制單元等)、配電柜、直流/交流電纜、電源屏、高/低壓互感器及鐵架包等輸電設備設施。儲能電站主要是調節“峰谷期”用電問題,降低變壓器高峰期的負載率,增加變壓器的運行經濟效益,并能保證供電可靠性,保障設備生產的穩定性。

2、資產所在地址:其中16座儲能電站為募集資金所投,分別安裝在安徽省阜陽市界首市華鑫大道田營工業區、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新加坡工業園錫新二路6號、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環西路23號、江蘇省鎮江市丹陽市丹北鎮通港路A8號、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金雞湖街道紅楓路26號、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路渡街道江南路33號、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前洲村前洲變電所內、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東港鎮東升村35KV東升變電所內、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丁香路51號、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東港鎮紅豆熱電廠煤場碼頭、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大浦工業園開泰路8號、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恒順大道66號、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102號、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鎮澄路198號、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萬力路3號、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松林山支路。其中1座儲能電站為自有資金所投,安裝在安徽省阜陽市界首市華鑫大道田營工業區。

3、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處置資產賬面原值為64,245.69萬元、賬面凈值為56,829.91萬元,計提減值準備12,590.14萬元,賬面價值為44,239.77萬元,本次評估值為12,288.79萬元(不含增值稅)。其中,募投項目“基于云數據管理平臺的分布式能源網絡建設一期項目”中相關資產賬面原值為49,271.12萬元、賬面凈值為42,458.15萬元,計提減值準備10,025.78萬元,賬面價值為32,432.38萬元,評估值為10,787.45萬元(不含增值稅)。

4、公司本次處置相關鉛炭儲能電站主要為2017-2019年期間,公司為商用化推進用戶側儲能業務而投資,主要業主為化工產業以及產業園區等高能耗企業。

鑒于投資當時的電價差、企業用電消納等情況,經濟效益較好。但近兩年來,公司所持鉛炭儲能電站業主受疫情、政策等影響,儲能電站普遍存在消納不足、運營收益不達預期的情況。

5、上述資產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是否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等事項。

6、評估具體情況

(1)本次資產處置相關資產已北京華亞正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部分資產報廢處置所涉及的報廢機器設備殘余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華亞正信評報字[2022]第 A04-0003號),以 2022年9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采用市場法評估。

(2)評估方法

通常機器設備的評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

根據成本法的適用條件,由于委估資產擬拆零變現進行處置,不再繼續使用,故不適用重置成本法。

根據收益法的適用條件,由于委估資產均為擬拆零變現進行處置,不再繼續使用,不具備產生持續現金流的條件,故不適用收益法。

根據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等情況,以及三種評估基本方法的適用條件,本次評估選用市場法:

A.擬進行報廢的資產

對擬進行報廢的資產,其價值類型為殘余價值類型。是以資產拆零變現的處置方式為假設前提,按可拆零變現材料的現行市場價值扣除拆除變現過程中所發生費用后的可收回金額,計算出評估對象清理變現后的凈值(不含增值稅)。

評估值=∑可拆零變現材料收購單價×可拆零變現材料重量

可拆零變現材料收購單價為上門回收價,資產處置過程中發生的拆除、運輸及清理等費用由收購方承擔。

本次評估設備的材質由企業申報并經評估人員現場核實,主要通過外觀觀測及設備標牌確定其材質。

本次評估設備的重量由企業申報并經評估人員現場抽查核實,對大型重要設備采取抽查設備操作手冊及設備標牌等確定其理論重量;對小型設備通過抽查稱重或測量其體積計算重量。

B.能夠二手交易的資產

對能夠二手交易的資產,本次評估參照二手設備市場不含稅價格確定其評估值。

(五)處置的定價依據

根據北京華亞正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部分資產報廢處置所涉及的報廢機器設備殘余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華亞正信評報字[2022]第A04-0003號),以2022年9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采用市場法,公司委托評估的擬進行報廢處置的機器設備賬面價值為44,239.77萬元,評估價值為12,288.79萬元(不含增值稅),減值額為31,950.98萬元,減值率為 72.22%。公司本次處置交易價格為 12,288.79萬元,預計產生損失為31,950.98萬元。其中,募投項目相關資產賬面價值為32,432.38萬元,評估價值為10,787.45萬元(不含增值稅),處置交易價格為10,787.45萬元,預計產生損失為21,644.93萬元。

(六)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已于 2022年 12月 8日與子公司安徽華鉑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簽署《資產轉讓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甲 方: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安徽華鉑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本次資產轉讓方案

1.1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將標的資產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自甲方處受讓標的資產。

1.2自標的資產完成資產交割的次日起,乙方即開始享有與標的資產有關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并開始承擔與標的資產有關的義務。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相關費用

2.1協議各方經協商一致后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資產以北京華亞正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華亞正信評報字[2022]第A04-0003號《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擬處置資產所涉及的報廢機器設備殘余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為參考依據,根據評估報告,標的資產評估確定的評估值為人民幣12,288.79萬元(不含增值稅)。經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本次出售的標的資產總價格為人民幣12,288.79萬元(不含增值稅)。

2.2支付方式: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一年內向甲方付清上述款項。

2.3相關費用:標的資產所有資產報廢涉及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資產交割

自乙方根據本協議簽訂后的10個工作日內(經各方協商最多可順延7日),甲方應配合將標的資產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聲明和承諾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履行本協議;甲方對標的資產具有合法、完全的所有權。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乙方有充分的權利和權力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并且已經獲得簽署的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合法授權;

第五條 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成立;甲方系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本次資產轉讓需獲甲方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同意。

第六條 稅收及有關費用

因本協議所涉標的資產轉讓事宜而發生的所有聘請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的費用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因本協議所涉標的資產轉讓而發生的其他各種稅費,由本協議雙方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自行承擔。

關鍵詞: 資產評估 相關資產 再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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