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金卡智能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金卡智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年 5月 2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公司擬在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且不超過 10,000萬元額度范圍內使用自有資金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方式為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回購價格不超過 14元/股,回購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2022年 6月 21日,公司完成 2021年權益分派方案的實施,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實施完成后,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為不超過 13.90元/股。前述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2年 6月 3日、2022年 6月 14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回購公司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26)、《關于2021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0)。
(資料圖)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在實施回購期間,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公告;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股份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往期股份回購計劃的情況
(一) 第一期股份回購計劃(2019年-2020年)
1、2019年 11月 27日,公司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
2、2020年 11月 28日,公司披露了《關于股份回購期限屆滿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的公告》(公告編號 2020-066),自 2019年 12月 4日首次實施股份回購至2020年 11月 26日回購股份期限屆滿,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購計劃累計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3,75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88%。
(二) 第二期股份回購計劃(2020年-2021年)
1、2020年 12月 7日,公司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
2、截至 2021年 1月 12日,第二期股份回購計劃已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2,243,400股,與第一期股份回購計劃已回購的 3,755,000股合并計算,公司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達 1.41%。2021年 1月 13日,公司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 1%的公告》(公告編號 2020-004)。
3、2021年 12月 8日,公司披露了《關于股份回購期限屆滿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3),自 2021年 1月 12日首次實施股份回購至 2021年 12月 6日回購股份期限屆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購計劃累計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4,497,01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05%。截至 2021年 12月 8日,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股份回購計劃累計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合計 8,252,512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92%。
二、本期股份回購計劃的情況(2022年-2023年)
1、2022年 5月 27日,公司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即為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購計劃。
2、截至 2022年 9月 29日,第三期股份回購計劃已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2,243,400股,與前兩期股份回購計劃已回購的 8,252,512 股合并計算,公司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達 2.45%,相比于《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 1%的公告》(公告編號 2020-004)中披露的當時公司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1.41%,公司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增加 1.04%。據此情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1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比例變動達 1%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2-053)。
3、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購計劃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2,726,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4%,最高成交價為 10.14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8.98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26,005,124.40元(不含交易費用),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4、截至公告披露日,三期股份回購計劃合并計算,公司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公司股份 10,978,21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2.56%;其中,第一期股份回購計劃累計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3,75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88%;第二期股份回購計劃累計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4,497,01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5%;第三期股份回購計劃累計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2,726,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64%。
三、其他說明
本次回購公司股份的方式、數量、價格等符合公司回購方案的內容。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日(2022年 7月 19日)前 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15,046,786股。公司每 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 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即 3,761,696.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4、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適時實施本次股份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