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股東自身資金需求。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前發起人股份及發行上市后權益分派所獲得的股份。
3、擬減持股份數量和比例:華誠盛達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8,403,525股,占公司總股本4.2018%。
4、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將于本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的6個月內進行,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將于本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進行。
5、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擬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的二級市場價格確定。
7、其他說明:若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權、除息事項的,公司可以根據股本變動對減持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8、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對外披露《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2-040),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崔濤先生計劃以集中競價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3,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1.50%),華誠盛達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崔濤先生為《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一致行動人,兩次減持計劃期間的權益變動將合并進行計算,既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崔濤先生與華誠盛達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崔濤先生與華誠盛達減持股份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三、股東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股東華誠盛達為公司董事崔霞女士控股的公司(崔霞女士持有華誠盛達90%股份),崔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60,000股并通過華誠盛達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減持需遵守華誠盛達、崔霞女士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上市公告書》中所做的承諾,華誠盛達分配給崔霞女士的減持股份將不超過其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具體承諾如下:
1、股東華誠盛達的承諾
(1)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鎖定股份、延長鎖定期限的承諾
①自友訊達股票在國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本公司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友訊達股份,也不由友訊達回購該部分股份。若因友訊達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公司持有的友訊達股份發生變化的,本公司仍將遵守上述承諾。
②若本公司所持友訊達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該等股票的減持價格將不低于發行價;友訊達上市后6個月內如友訊達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的,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友訊達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期間友訊達如有派發股利、送股、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價格相應調整。
③本公司作為持有友訊達5%以上股份的股東期間,對于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友訊達股票,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再行買入股份,或買入后六個月內再行賣出股份的,則所得收益歸友訊達所有。
④本公司將不會變更、解除本承諾。本公司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不履行本承諾所賦予的義務和責任,本公司將承擔友訊達、友訊達其他股東或利益相關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損失,違規減持友訊達股票的收益將歸公司所有。
(2)相關股東持股及減持意向承諾
若本人(本公司)所持友訊達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本人(本公司)每年減持股票數量不超過友訊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持有友訊達股份的10%。
減持價格:該等股票的最低減持價格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期間公司如有派發股利、送股、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價格相應調整。
減持方式:包括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或大宗交易系統等方式。
信息披露:及時、充分履行股份減持的信息披露義務,在持有股份超過5%以上期間,減持前3個交易日將發布減持提示性公告。在減持股份期間,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友訊達規章制度。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諾減持友訊達股票,將該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繳友訊達所有,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賠償因未履行承諾而給友訊達或投資者帶來的損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東均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事項,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
2、股東崔霞的承諾
(1)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鎖定股份、延長鎖定期限的承諾
①自公司股票在國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本人仍將遵守上述承諾。
②若本人直接或間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該等股票的減持價格將不低于發行價;公司上市后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的,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期間公司如有派發股利、送股、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價格相應調整。
③對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A、本人在公司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公司的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再行買入公司股份,或買入后六個月內再行賣出公司股份的,則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B、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含第6個月)申報離職,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含第18個月)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個月至第12個月之間(含第7個月、第12個月)申報離職,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含第12個月)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后申報離職,自申報離職之日起6個月內(含第6個月)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C、即使本人離職或發生職務變動,本人仍受該條款的約束。若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本人仍將遵守上述承諾。
④本人將不會變更、解除本承諾。本人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不履行本承諾所賦予的義務和責任,本人將承擔公司、公司其他股東或利益相關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損失,違規減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將歸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繳上述出售股票所獲收益歸公司所有,公司可扣減本人以后年度現金分紅或扣減發放的薪酬/津貼直至履行上繳上述收益的承諾。
(2)相關股東持股及減持意向承諾
若本人(本公司)所持友訊達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本人(本公司)每年減持股票數量不超過友訊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持有友訊達股份的10%。
減持價格:該等股票的最低減持價格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期間公司如有派發股利、送股、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價格相應調整。
減持方式:包括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或大宗交易系統等方式。
信息披露:及時、充分履行股份減持的信息披露義務,在持有股份超過5%以上期間,減持前3個交易日將發布減持提示性公告。在減持股份期間,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友訊達規章制度。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諾減持友訊達股票,將該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繳友訊達所有,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賠償因未履行承諾而給友訊達或投資者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