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快訊]南京聚隆:關于部分股東減持計劃期限屆滿及未來計劃減持股份預披露

發布時間:2022-09-28 19:50:30  |  來源:中財網  

CFi.CN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特別提示:

1、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年 3月 22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關于部分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2-024),公司股東羅玉清、周小梅計劃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2022年 3月 28日至 2022年 9月 27日)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羅玉清減持不超過 3.28萬股,周小梅減持不超過 1.36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期限已屆滿,羅玉清未實施減持,周小梅減持 0.96萬股。

2、羅玉清持有本公司股份 16.441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15%,占公司總股本剔除回購專用賬戶股份的比例為 0.15%)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四個月內(2022年 10月 10日-2023年 2月 9日)以集中競價減持本公司股份 3.2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03%,占公司總股本剔除回購專用賬戶股份的比例為 0.03%)。周小梅持有本公司股份 5.842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05%,占公司總股本剔除回購專用賬戶股份的比例為 0.05%)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四個月內(2022年 10月 10日-2023年 2月9日)以集中競價減持本公司股份 0.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004%,占公司總股本剔除回購專用賬戶股份的比例為 0.004%)。

一、股東減持期限屆滿及實施情況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股東名稱減持方式減持期間減持均價 (元/股)減持股數(萬股)減持比例 (%)減持占剔除回購股股份比例(%)
羅玉清集中競價交易2022.3.28-2022.9.270000
周小梅集中競價交易2022.7.21-2022.8.1617.8370.960.00890.0089
羅玉清、周小梅持有股份的來源是通過非交易過戶取得的股份。

2、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股份性質本次減持前持有股份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股數 (萬股)占總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購股股份比例(%)股數 (萬股)占總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購股股份比例(%)
羅玉清無限售條件股份16.44120.150.1516.44120.150.15
周小梅無限售條件股份6.80250.060.065.84250.050.05
(二)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事項不存在違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情況。

2、本次減持事項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本次減持股份與已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亦不存在違反相關承諾的情況。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東減持計劃期限已屆滿,且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已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二、股東未來減持計劃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1、股東名稱:羅玉清、周小梅

2、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股數(萬股)占總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購股股份比例(%)
羅玉清16.44120.150.15
周小梅5.84250.050.05
(二)未來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擬減持的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通過非交易過戶取得的股份

3、減持數量及比例:羅玉清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四個月內(2022年 10月 10日-2023年 2月 9日)以集中競價減持本公司股份 3.2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03%,占公司總股本剔除回購專用賬戶股份的比例為 0.03%)。周小梅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四個月內(2022年 10月 10日-2023年 2月 9日)以集中競價減持本公司股份 0.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004%,占公司總股本剔除回購專用賬戶股份的比例為 0.004%)(如遇派息、送股、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但減持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變)

4、減持方式: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

5、減持期間: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四個月內(2022年 10月 10日-2023年 2月 9日)

6、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的二級市場價格及交易方式確定,且不低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如遇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價格作相應調整) (三)本次擬減持事項是否與相關股東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上述 2位股東在非交易過戶時做出的承諾如下:

自聚賽特所持南京聚隆股份過戶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過入的股份,本人承諾繼續嚴格遵守聚賽特在南京聚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的有關承諾。自聚賽特所持南京聚隆股份過戶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過入的股份,本人承諾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中相關主體買賣股份的相關規定。為確保全體合伙人的減持比例符合上述規定,本人承諾在承諾期間內擬減持股份的,須提前 3個交易日通知南京聚隆。

聚賽特在南京聚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做出的承諾:限售期內,不出售本次發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發行時公開發售的股份除外)。限售期屆滿后的兩年內,將根據自身需要選擇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及協議轉讓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減持,每年減持的比例不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 20%,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如公司股票自首次公開發行之日至上述減持公告之日發生過除權除息等事項的,發行價格相應調整);如連續 3 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保證減持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提前三個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違反減持比例的承諾,應將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繳公司。如違反減持價格的承諾,應向公司作出補償,補償金額按發行價格與減持價格之差以及轉讓股份數相乘計算。未及時上繳收益或作出補償時,公司有權從應付現金股利中扣除相應的金額。

本次擬減持計劃不存在違反承諾的情形。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未來減持計劃的實施具有不確定性,羅玉清、周小梅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未來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數量、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

2、未來減持計劃實施期間,羅玉清、周小梅將遵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羅玉清、周小梅不是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未來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4、公司將持續關注未來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羅玉清、周小梅出具的《減持股份實施情況的告知函》《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關鍵詞: 減持股份 集中競價 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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