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騰邦(300178):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肖俊斌先生

發布時間:2022-04-27 08:50:35  |  來源:中財網  

原標題:*ST騰邦: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肖俊斌先生

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本人肖俊斌,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間擔任騰邦國際商

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公司章程》以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在任職期間認真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參加公司召開的董事會,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能夠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積極出席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發揮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作用,切實維護了公司和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現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匯報如下:

一、出席會議情況

2021年公司共計召開10次董事會,本人應參加8次,實際參加8次,8次均為親自出席。本年度,本人對提交董事會的議案均認真審議,與公司經營管理層保持了充分溝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議,以謹慎的態度行使表決權。本人認為公司董事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經營事項均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合法有效。任職期間, 本人除了對以下議案投了反對票,其它各項議案均投了贊成票。投棄權票的情況如下: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本人對《2020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202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2021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關于公司及下屬企業向非銀行機構融資并提供擔保的議案》、《關于2020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及壞賬核銷的議案》、《董事會關于非標準審計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的議案》、《關于公司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的議案》投棄權票,理由為:由于本人已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對棄權事項不持立場和意見。

二、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獨立意見情況

1.對2021年2月1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緊急臨時)會議審議的《關于變更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2.對2021年2月1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的《關于擬同意控股子公司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的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3.對2021年3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緊急臨時)會議審議的《關于擬向法院申請重整的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4.對2021年4月2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的《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關于續聘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對《關于2020年度公司對外擔保情況及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2020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的議案》、《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202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關于向銀行申請最高授信額度并提供擔保的議案》、《關于公司及下屬企業向非銀行機構融資并提供擔保的議案》、《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關于2020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及壞賬核銷的議案》、《關于延期歸還募集資金并繼續使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董事會關于非標準審計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的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5.對2021年6月23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審議的《關于補選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的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本人認為公司審議的上述重大事項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專業委員會履職情況

公司董事會設立了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作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任職期間本人積極履行審計委員會的相關職責。在《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等制度指導下,2021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良好,審計委員會召開多次會議,本人均親自出席。本人認真審閱了公司的定期報告,并對財務報告中的財務數據進行審閱、分析,及時與公司財務人員和外部審計人員進行溝通,以確保財務數據的客觀、準確,保證了報告中財務數據披露的規范性和及時性,確保投資者能夠全面地了解公司真實的經營狀況,維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21年度任職期間,本人對公司進行了考察和問詢,有效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各項職責,重點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管理和內部控制等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通過電話和郵件等方式與公司內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時刻關注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關注傳媒、網絡有關公司的報道,及時獲悉公司各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掌握公司的運行狀態。

五、學習和培訓情況

自擔任獨立董事以來,積極學習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新頒布的各項法規、制度,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切實發揮獨立董事的職能和作用。加強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之間的溝通和合作,為公司董事會的決策提供參考建議,提高公司決策效率和經營業績,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

六、履行獨立董事職務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年度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情況發生;

(二)本年度未有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發生:

(三)本年度未有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任職期間,本人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積極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為公司的健康發展建言獻策。將繼續勤勉盡職,利用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公司的發展提供更多有建設性的建議,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中小股東的權益不受損害,以更加優異的業績回報廣大投資者。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會領導下穩健經營、規范運作,不斷增強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特此報告。

獨立董事:肖俊斌

2022 年 4 月 25 日

關鍵詞: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 內部控制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