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正式發布。《辦法》整合了北京現行的20項學生獎助政策,調整、新增部分政策,各學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范圍首次納入低收入農戶家庭,民辦中職校進入中職政府獎學金受助范圍。
《辦法》由北京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人保局、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征兵辦聯合印發,整合了北京現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學段的20項學生獎助政策,調整、新增部分政策。此前有關資助范圍、對象或標準等與《辦法》不一致的13個文件同時廢止,按照《辦法》規定執行。
北京市教委介紹,與原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繼續“擴面提標”,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等7部門《關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將高中以上學生資助范圍統一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及其子女、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對象及其子女、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學生、低收入農戶學生等12類群體,首次納入低收入農戶家庭學生。
同時,《辦法》擴大中職政府獎學金申請范圍至民辦中職學校;邊遠山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學生范圍由市屬高校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擴大至北京地區高校所有生源應屆畢業生和外地高校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增加助學金、邊遠山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等政策的補報環節。
“十三五”期間,北京初步構建了具有北京特色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現“三個全覆蓋”,即各個學段全覆蓋、公辦民辦學校全覆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從制度安排上充分保障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據介紹,高校每年新生入學時會針對經濟困難新生開辟“綠色通道”,確保順利入學;中職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也可以先辦理入學手續,根據核實后的家庭經濟情況予以相應資助。年平均受助人次170萬,各級財政資金投入12億元。
近三年,北京相關部門不斷調整和完善資助政策:2018年,家庭無經濟來源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從2400元/生/年提高至3000元/生/年。2019年,擴大義務教育學校生活補助范圍,建檔立卡學生、殘疾非寄宿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享受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小學1500元/生/年、初中1800元/生/年;將因公犧牲民警子女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教育資助范圍,享受相應學段資助政策;本專科生二等國家助學金標準由每生每年2300元提高至2800元;高職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覆蓋面從在校生的3%提高至3.3%。
北京市教委表示,“十四五”時期,北京將在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的前提下,不斷探索富有首都特色的資助政策,研究建立學生資助政策動態調整機制;深入研究分析今后五年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及受助需求的變化情況,進一步構建彰顯首善標準、具有首都特色的發展型學生資助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