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汽車保有量已經達到3.02億輛,促進二手車流通對于汽車市場盤活存量、提升增量意義重大,事關穩消費大局。
據了解,2020年3月,國家專門出臺二手車經銷稅率減按0.5%征收政策,規范行業發展,引導二手車交易模式由經紀模式轉為經銷模式。全國工商聯調研發現,由于缺少經銷模式配套支持政策,發展二手車經銷模式仍然存在著申領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難、收車開票難、售車過戶難和限牌城市展業難等困難。
為此,全國工商聯在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提交的《關于完善二手車經銷模式的提案》中建議保持二手車經銷0.5%征收增值稅政策長期穩定,確保經銷模式各環節流程貫通、信息順暢,并提出四點具體建議:
一是明確企業發票申領流程。企業在商務部全國汽車流通管理系統備案后,可憑借備案證明,向所在地稅務主管部門申領發票。建議有關部門研究二手車經銷發票電子化,實現發票信息在稅務部門與車管部門信息共享,避免出現偽造發票辦理轉移登記的風險事件。
二是完善車輛流轉程序。在收車環節允許企業開具收車發票,并明確只需憑發票即可在車管所及服務站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允許企業直接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無需核發正式號牌。推動限牌城市出臺交易周轉指標政策,給予經銷企業交易周轉指標,允許企業憑指標收購車輛。
三是落實跨省通辦便利政策。對經銷模式下異地交易車輛,允許申領跨區域臨時號牌,異地遷入無須交回車輛號牌,憑發票及相關證明文件即可辦理手續。對限牌城市,經銷模式下使用周轉指標的車輛如需異地交易,允許申領不含本地行駛的跨區域臨時號牌,并按上述要求辦理手續。
四是提高程序效率。充分考慮二手車經銷企業業務全國性、高頻次、集中性的特點,研究出臺過戶便利化措施,在采取預錄入、預核驗等方式基礎上,允許經銷企業憑營業執照復印件、電子公章等方式辦理過戶手續。有條件的地區,開通服務站與企業合作服務通道,提高過戶效率。規范各地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收費標準,杜絕變相收取經營服務性費用或者要求購買產品。(記者:朱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