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規定,2021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于2022年1月1日正式開始。為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年報自主公示意識,積極發揮信用約束在促進市場主體誠信自律、創造良好市場秩序的作用。咸安區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特向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提出如下倡議:
一、需年報的市場主體范圍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均必須履行年報義務。
二、年報的時間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報的方式及注意事項
市場主體可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http://hb.gsxt.gov.c或http://scjg.hubei.gov.cn/ECP/年報網址即可打開年報公示系統網站。個體工商戶也可到當地市場監管所領取紙質年報表,進行紙質年報。鼓勵個體工商戶通過訪問上述網站,進行自主年報。
1、搜索并點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
2、打開后點擊搜索框下面的“企業信息填報”。
3、選擇所在省份。
4、填寫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絡員身份證號。
5、點擊發送驗證碼。
6、登錄成功后選擇要填報的年度。
7、逐項填寫信息。
8、最后點擊“提交并公示”。提示公示成功就可以了。
為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繼續實施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海關、商務、外匯部門相關事項合并年報,實行“多報合一”只需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即可完成多部門的年報。
在年報過程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還應填報已取得的許可證信息;各類企業,應在登錄年報系統后,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報”欄中公示已取得或當年已變更的許可信息等信息(已公示的不再填寫)。
四、對市場主體年報公示情況的監督檢查
在6月30日年報結束后,區市場監管局將對未按時履行年報公示義務的市場主體,做好列入(或標注)經營異常名錄,實施聯合懲戒處理。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對失信市場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對已履行了年報公示義務的市場主體,區市場監管局將聯合區人社、統計、商務等部門,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式,對全區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內容進行“雙隨機”聯合檢查。對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未從事經營活動且稅務機關無納稅記錄,經市場監管所實地核查無法聯系的企業,區市場監管局在年報結束后,將予以吊銷,并對吊銷企業及企業管理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請全區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時、認真的做好年報的公示工作。如有疑問,請向所在地的市場監管所咨詢。
各市場監管所咨詢電話:
永安市場監管所:8326966
浮山所場監管所:8328720
賀勝市場監管所:8711342
雙溪市場監管所:8744593
汀泗市場監管所: 8612315
大幕市場監管所:8682556
高橋市場監管所:8782166
向陽湖市場監管所:8323059
官埠市場監管所:8340039
桂花市場監管所8822449
馬橋市場監管所:8811021
咸安區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
2022年3月14日
(編輯:董盈 責編:余婭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