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春運返程以來,高鐵煙霧報警案件有所上升,自2月8日以來,天津鐵路警方連續查處5起旅客高鐵吸煙案件,對全部5名涉案行為人處以行政罰款。
2月9日,由上海虹橋站開往天津西站的G268次列車運行至濟南西至天津西區間時,7號車廂衛生間內發生煙霧報警。經民警調查,系旅客李某在衛生間吸煙所致。據了解,當時李某因心情煩躁,抱著僥幸心理,到7號車廂衛生間內吸煙解悶,被乘警查獲。后李某被移交天津西站派出所處理,給予行政罰款600元處罰。
2月16日,G306次列車旅客左某因煙癮難耐,躲在6號車廂衛生間內吸煙,觸發煙霧報警,天津鐵路警方對左某依法給予行政罰款600元處罰。
除上述兩起案件外,2月8日D1634次列車旅客郝某、2月10日G1710次列車旅客夏某、2月13日D1663次列車旅客許某三人也因同樣行為被天津鐵路警方給予行政罰款處理。
鐵路警方提示,《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行為人在動車組列車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按照其行為情節和后果,對違法行為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處罰。對因吸煙行為導致列車減速、停車,擾亂正常運輸秩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可對違法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廣大旅客在乘坐高鐵時切勿吸煙,如有違反鐵路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