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已成中心城區交通頑疾 廣州將采取“五大措施”加強治理

發布時間:2021-07-08 08:49:12  |  來源:廣州日報  

廣州“五大措施”加強治理電動自行車

3月1日至今全市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0.1萬宗

廣州交通大整治進行時

3月1日“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專項行動”開展至今,廣州共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0.1萬宗。記者昨日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接下來針對全市尤其是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廣州將采取“五大措施”加強治理。

現象:電動自行車已成中心城區交通頑疾

廣州交警透露,年來,廣州市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呈高發態勢。據統計,截至6月30日,今年以來發生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189宗,死亡24人,同比分別上升56.2%、14.29%,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形勢日益嚴峻。

駕駛電動自行車亂穿插、闖紅燈、逆行、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是造成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此前有調查顯示,在人口密集、車流量大、慢行系統不完善的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尤為嚴重,相比外圍城區更明顯,成為城市交通治理的頑疾。

3月1日起,廣州開展為期300天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專項行動”,多部門聯勤聯動,聚焦電動自行車治理問題,通過“網格整治、源頭治理”多管齊下的綜合治理舉措,改善廣州市道路交通秩序。目前,廣州交警在全市設置了274個示范路口,加強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管控,同時每月定期組織開展2-3次“紅棉劍鋒”全市統一行動,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各區政府,通過定點設卡、路口管控、巡邏管控相結合的措施,加強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的整治。

“五大措施”:治理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

措施一:

打擊超標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電動自行車有拼裝、改裝、加裝違法行為的,依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一律予以查扣,對拼裝的車輛依法銷毀,對非法加裝裝置的,予以拆除。

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依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一律予以查扣,并對車輛質進行鑒定,鑒定屬于機動車的,對車輛無牌違法行為罰款200元,記12分,對無車輛對應的摩托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處罰款1500元,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罰款十元至五十元,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依法扣留車輛。

措施二:

搭建交通秩序網格化治理體系

目前,全市建立了11個區級大網格、177個街鎮級小網格,每個小網格劃分若干重點區域、路段、路口,發動保安、協管、聯防、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參與網格勸導,結合“五選一”執法模式(即罰款、抄寫法規條文、志愿參與交通秩序維護、觀看警示視頻、朋友圈集贊),全面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勸導教育,嚴格管理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措施三:

創新“掃碼勸導”源頭管理機制

廣州在全市推廣“掃碼勸導”模式,通過讓電動自行車違法駕駛人掃描二維碼,記錄其違法信息、個人信息,形成數據庫,達到一定次數后,采取電話短信提示、上門勸導教育、禁止電動自行車出入居住社區等方式,加強違法駕駛人的源頭管理。

措施四:

臺曝光違法企業和個人

交警部門通過數據分析研判電動自行車違法情況,篩選出違法次數較多的外賣企業和個人,通過新聞媒體、廣州交警“兩微一抖一快”等臺曝光,震懾相關違法行為人。

措施五:

打通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

推動交通運輸部門優化調整全市公交線路,加強地鐵、居民區、商業中心等區域末端接駁,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協調各區政府加強推廣“便民小公交”,切實解決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會同規劃、交通等部門,加強非機動車道規劃和恢復,在有條件的道路設置機非隔離。(記者 張丹羊)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版權聲明 - 招聘信息 - 經濟新聞

2014-2020  經濟資訊網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豫ICP備20023551號-1 未經過本站允許,請勿將本站內容傳播或復制.

聯系我們:5 0 8063 35 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