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實施范圍及延長期限

發布時間:2022-06-17 11:25:54  |  來源:廣西日報  

6月16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該廳與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財政廳、廣西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就我區擴大緩繳政策實施范圍、延長緩繳期限作出安排。

通知明確,進一步擴大實施緩繳政策的困難行業范圍。除原定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繼續實施階段性緩繳政策外,此次調整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制造業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緩繳政策實施范圍至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等17個困難行業。根據規定,上述5個特困行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調整為2022年4月至12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緩繳擴圍的17個困難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6月至12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在此期間,參保單位可一次或多次申請不同期限的緩繳。

與此同時,通知也明確了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實施緩繳政策。緩繳范圍為全區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在緩繳期限規定上,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6月至12月。在此期間,參保單位亦可一次或多次申請不同期限的緩繳。

通知要求,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企業原則上應在緩繳期滿后的一個月內補繳緩繳費款。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稅務部門要簡化辦事流程,大力推行“網上辦”等不見面服務方式,簡化程序,方便企業辦理,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各級社保經辦機構不得因參保單位緩繳社會保險費影響職工個人權益。

關鍵詞: 稅務部門 社會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

 

最近更新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版權聲明 - 招聘信息 - 經濟新聞

2014-2020  經濟資訊網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皖ICP備2022009963號-1 未經過本站允許,請勿將本站內容傳播或復制.

聯系我們:39 60 29 14 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