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約童顏:普通化妝品宣傳美白、消炎,模式涉嫌多層次團隊計酬?

發布時間:2022-03-07 09:22:22  |  來源:微商電商調研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持續提高,消費升級的趨勢逐漸凸顯,在“顏值經濟”的大環境下,中國美妝行業已經形成了數千億規模的市場,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1年1月到12月,我國化妝品零售總額為4026億元,同比增長14.0%,超過大盤社會零售總額12.5%的增長率,且是化妝品銷售首次突破4000億元大關。在此背景下,越來越多的化妝品品牌開始受到關注,“有約童顏”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有約童顏有著怎樣的公司背景?中美瑞有限公司的小股東李鑫因何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有約童顏美肌水潤潔面乳”是否具有消炎作用?“金蘭有約煥活水潤隔離霜”等多款普通化妝品又是否可以宣傳美白功效?該平臺現行的獎金制度被行業專家指出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關聯企業,問題重重

有約童顏的背景可以追溯到三十多年前,據公眾號“ZMR有約童顏優越寶貝”介紹:“有約童顏的前身是金蘭美業,成立于1987年,歷經三十多年美業發展,已經擁有兩家大型時尚美容會所,一家化工企業。董事長李金蘭女士為實現福澤后代的理想,注冊資金1億零8萬元,成立了有約童顏。董事長用她30多年的美業積淀,做到國產產品品質國際化,國際化產品國人用得起。公司有自己獨立的生產線、實驗室、工程師,致力于研究美容行業數年,是一家綜合性的ODM服務公司。”

調查發現,有約童顏的經營主體為中美瑞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李金蘭,股東有李金蘭(持股比例為99.99%)和李鑫,注冊資本10008萬元,據2020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股東的實繳出資額僅有59.18萬元,參保員工僅有1人。

目前,該公司的官網(www.zmrgs.cn)在用戶訪問后會在有關頁面提示“網站已停機”。

據企查查顯示,眼下,李金蘭名下共有5家企業,除了中美瑞有限公司以外的四家公司盤錦市金蘭美容美發名店、盤錦裕柱化工有限公司、盤錦紫鑫石油高新技術服務中心、盤錦王氏圣馬棕櫚油有限公司都已處于“吊銷”的經營狀態。

該公司的小股東李鑫更是麻煩纏身,據悉,此人在過去數年間已被法院出示限制消費令多次,并且還不止一次因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而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化妝產品,抗炎、消炎?

眾所周知,化妝品并非消毒產品、醫療器械或藥品,也就不可能具有消炎、抗炎等醫療功效。然而,中美瑞魔法肌緣周期面膜系列產品被公眾號“ZMR女神營有約童顏”曬出的宣傳圖片明確指出具有“抑菌抗炎降敏”等醫療作用。

顯而易見,上述資料提到的面膜等產品本身都是化妝品,并非醫療器械或藥品。根據《化妝品命名規定》、《化妝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妝品宣稱用語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詞語: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顯然,該公眾號宣傳的“抗炎”功效超出了化妝品定義,屬于超范圍宣傳和宣傳醫療作用,屬于違規宣傳。《化妝品標簽標識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為禁止標注的內容,其中就包括“抗炎”、“消炎”等關鍵詞。同時,“抗炎”也被列為化妝品廣告禁用詞。

同樣涉及到“消炎”作用的化妝品還包括“有約童顏美肌水潤潔面乳”,官方公眾號“ZMR有約童顏”曾曬出圖片指出該產品具有消炎功效,而實際上,該產品屬于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編號為遼G妝網備字2018000372。

對于上述涉及醫療作用的宣傳材料,我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美白功效,并不可信

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國家按照風險程度對化妝品、化妝品原料實行分類管理。化妝品分為特殊化妝品和普通化妝品,國家對特殊化妝品實行注冊管理,對普通化妝品實行備案管理,用于祛斑美白、防曬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特殊化妝品以外的化妝品為普通化妝品。換言之,普通化妝品是不具備特殊化妝品所具有的功效的。然而,2021年5月,公眾號“ZMR有約童顏”在題為《五月皮膚養的好,六七八月美炸街》的文章中指出“金蘭有約煥活水潤隔離霜”具有美白、防曬等功效。

經查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平臺,我們發現金蘭有約煥活水潤隔離霜這款產品的備案編號為滬G妝網備字2021006138,實際生產企業為上海緹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顯而易見,該產品并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對此,《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四條指出,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一)化妝品名稱、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夸大的。因此,普通化妝品在廣告中標注美白、防曬等特殊化妝品功效,涉嫌構成了虛假功效宣稱行為。

無獨有偶,在官方公眾號的口中,“有約童顏隔離保濕粉底液”也同樣被包裝出了美白作用。

調查發現,該產品同樣屬于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編號為遼G妝網備字2018000349。

在官方商城的產品圖庫中,“有約童顏神經酰胺原液”也被宣傳具有美白作用,然而,該產品也是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編號為粵G妝網備字2020123730。

類似的宣傳問題不勝枚舉,再比如“有約童顏塑顏緊致面霜”也屬于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編號為遼G妝網備字2018000370,也同樣被官方公眾號指出具有美白作用。

順帶一提,該款產品還曾不止一次遭到過有關部門的責令改正。

多級代理,涉傳特征?

文章的最后,我們再來關注一下有約童顏推行的獎金制度該如何解讀。據推廣人員阿倩(化名)提供的資料顯示,有約童顏的代理商主要分為團長、主管、經理、總監、總經理這幾個級別。

消費1332元即可成為會員,終身享受買一送五的權益;

消費3330元或3996元或3999元購買相應的產品,可以成為團長,從團長開始有推廣權,團長直推獎為25%,復購也是25%;

一次性消費19980元即可成為主管,消費后平臺立返4995元(相當于用一萬五買到了15套1332元的產品,或者6套價值3330元的產品),同時,公司還將贈送999成長值,當成長值累計達到1萬時,算做1股,根據股份的多少,可以參與每月分錢。主管的直推獎是33%,復購25%,平級收入還有20%,團隊復購獎勵6%(除了最大的一個部門外,橫排累計其余所有小部門業績之和算團隊復購業績);

直推3個主管,同時團隊業績達到10萬元,可以升級為經理,直推獎為39%,復購25%,平級收入為20%(兩代),團隊復購獎勵8%,此外,經理每月還另有2.5%的經理津貼可拿,該津貼為公司按照市場總業績分配;

團隊內發展出了3個經理,同時團隊業績達到50萬元,升級為總監,直推獎為45%,復購25%,平級收入為20%(兩代),團隊復購獎勵10%,總監津貼3%,每月發放;

團隊內發展出了3個總監,同時團隊業績達到200萬元,升級為總經理,直推獎為50%左右,復購25%,平級收入為20%(兩代),團隊復購獎勵12%,總經理津貼3.5%,每月發放。

順帶一提,有約童顏在此前還推出了“往家提”APP,據官方資料介紹,往家提軟件是遼寧有約童顏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針對合伙人塑造的私域流量變現平臺:

對于上述制度,本平臺也請來了行業專家對其進行分析,該專家指出:“各個級別都有門檻費要求,經理及以上級別用拉人頭數量作為晉級條件,并形成多層次團隊計酬,有約童顏的獎金制度明顯涉嫌傳銷。”

后 記

近年來,個別商家通過虛假宣傳將化妝品包裝出抗炎、消炎功效的現象愈發普遍,但依照我國藥監局的管理法規,“抗炎”屬于藥物功效,不能用于化妝品宣稱。如果想宣稱,就必須按照藥物注冊流程來走。早在2020年3月26日,國家藥監局就在其發布的《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二)》中明確指出:化妝品不能宣稱“抗炎”功效。

至于有約童顏在今后會如何發展?圍繞著相關產品出現的虛假宣傳問題,能否得到經營方的重視與整改?對此,微商電商調研將繼續保持關注。

關鍵詞: 特殊用途 有限公司 醫療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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