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斬斷車險欺詐黑色產業鏈?
據《半月談(內部版)》近期報道,在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等地,一條車險欺詐黑色產業鏈暗流涌動。該產業鏈以當地小修理廠為主體,第三方車損評估公司、代理律師等涉嫌參與,有的修理廠通過這種騙保伎倆竟扭虧為盈。
上述報道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保險行業長期存在的保險欺詐問題。保險欺詐顧名思義,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第三方采取隱瞞事實、虛構、制造保險事故或保險事故發生的原因、夸大損失程度等手段騙取保險金的行為。這種行為輕則構成商業詐騙,重則可能觸犯刑律。以車險行業為例,中國保險學會2019年發布的白皮書顯示,我國車險行業的欺詐滲漏占理賠金額的比例達到20%,對應每年損失超過200億元。
原保監會曾印發《關于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的指導意見》《反保險欺詐指引》等文件,對反保險欺詐工作作出制度化安排,這也折射出反保險欺詐工作的迫切性。
現實中,保險欺詐之所以能瞞天過海、屢禁不止,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保險企業間存在信息壁壘、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不暢等。再如,對車險等險種來說,評估定損是很重要的一環,但也是保險企業經營中的薄弱環節。上述案件就暴露出,車險欺詐已形成“拉業務—擴損—第三方不實評估—法院起訴獲賠”一整套流程,由修理廠員工負責主要“業務”,第三方評估機構員工故意或在疏忽情況下做出有利于修理廠的不實評估……這對保險公司在理賠階段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傳統的保險定損、風險識別,多是通過人工完成材料審核。現實中,一些業務人員在欺詐風險識別上缺少必要專業技能,使得定損環節往往流于形式。這提醒保險企業,要注重提升定損業務專業能力,必要時可針對個案選擇相關業務團隊或第三方機構進行調查核驗。
現行保險法、《反保險欺詐指引》對反保險欺詐作出了基本的制度性安排,但對于協作流程、相關處罰等并未做明確規定,這有待于相關實體法、程序法在同一框架內進一步做好制度上的銜接,讓反保險欺詐工作更加有法可依。
同時,保險公司之間也可采取信息共享、高頻事故類型預警、行業黑名單制度等措施,有效識別險后投保、重復索賠等違法違規行為。
反保險欺詐工作需多方配合才能形成最強合力,只有監管機構、行業協會、保險公司、消費者共同參與,才能將更多保險欺詐扼殺在搖籃里,進而有序、有效推進保險服務提質升級。(記者 張子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