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萬億元的國有資本劃轉 將是社保基金的一個重要收入來源

發布時間:2021-01-22 14:08:38  |  來源:證券日報  

“此次中央層面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全面完成,對于緩解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尤其是支持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都將提供一個重大的物質基礎。”?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如是說。

據1月12日的最新消息顯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決策部署,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資委密切配合,全力推進劃轉工作。截至2020年末,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全面完成,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表示,1.68萬億元的國有資本劃轉,及其將會帶來的持續性分紅收入,將是社保基金的一個重要收入來源,預計可以顯著增加社保基金收入、增強社保基金支付能力、提升社保基金運行安全,為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奠定堅實基礎;與此同時,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也有利于推進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實現國有股權多元化持有,促進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使其發展成果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事實上,為應對近年來不斷加大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早在2017年11月份,國務院印發的《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中就指出,將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納入劃轉范圍,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與此同時,我國也于2017年正式啟動國資劃轉試點,并于2019年9月份全面推開。彼時,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稅務總局、證監會于2019年9月份聯合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劃轉;地方層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

整體上看,盡管中央層面的部分國資劃轉社保基金工作已全面完成,但如何進一步“激活”這部分國有資本,使其避免陷入僅從“左口袋”倒到“右口袋”的尷尬情況,這對承接主體而言,也將成為需直面的新挑戰。

“國資劃轉后,社保基金或是受托管理方無疑要加強劃轉股權的管理,同時也應積極經營利用好這一劃轉資產。當然,這可能需要財政部在制度上進行改革。”在劉興國看來,社保基金不應該局限于單純的財務投資者身份,被動地依靠劃轉股權來獲得投資分紅,或是在必要時處置劃轉股權來彌補支付缺口,而是應該擔當積極股東角色,一方面可以要求國有企業加大分紅力度,另一方面也可以督促國有企業實現更有效率與效益的發展。與此同時,社保基金還應就劃轉股權的分紅收益做好投資謀劃,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最大化實現增值。

據了解,為規范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劃轉國有資本的運作管理,加強對劃轉資本運作管理的監督,財政部正在牽頭起草劃轉國有資本的運作管理辦法。而在劃轉國有資本運作管理辦法出臺前,劃轉國有資本產生的現金收益可由承接主體進行投資,投資范圍限定為銀行存款、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和對劃轉對象的增資。

關鍵詞: 社保基金 收入來源 國有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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