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悉呼和浩特市發布2020年創業擔保貸款辦事指南

發布時間:2020-05-06 10:41:58  |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記者日前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2020年創業擔保貸款辦事指南發布。

據了解,今年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對象范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牧區自主創業的農牧民在我市以個體、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創業且資金不足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同時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對創業成功再次申請貼息擔保貸款的創業者,首次貸款按時還款,且創業項目好、創業帶動就業人數比例達到1:3以上并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給予二次貼息貸款支持。對第三次申請貼息貸款的創業者,上次貸款按時歸還,且經營規模持續擴大、創業帶動就業人數比例達到1:5以上并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第三次給予貼息貸款支持。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為:(一)對畢業五年之內在呼市地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為3年。對其他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5萬元,武川縣貸款期限最長為3年,其他旗縣區貸款期限最長為2年。(二)小微企業當年吸納安置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同時企業給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100人以下的企業當年新招用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的(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最高貸款額度為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不予貼息。

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形式及反擔保額度為:一是在呼市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公職人員及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農村信用社、電力、通訊、郵電、民航、石油、煙草、鹽業等具有我市城鎮戶籍、有穩定收入來源且收入水平高于本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管理人員可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提供反擔保,每人反擔保額度最高不超過15萬元。二是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創業人員,可采取本村村民信用擔保反擔保方式,村民每戶反擔保額度最高不超過2萬元。三是商業不動產或第二套住宅商品房經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并提供他項手續的,可以為創業者或小微企業提供貸款反擔保,反擔保額度不得超過評估額度的50%。(苗青)

關鍵詞: 2020年創業擔保貸款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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