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旗下公司股權遭法院凍結到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王思聰用了19天時間;從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到收到法院開出的限制消費令,王思聰只用了3天時間;從收到限制消費令到接到法院的財產查封通知書,王思聰更是僅用了1天時間。計時空間的快速壓縮凸顯了執法機關基于維權的辦案高效,同時反映出作為當事人的王思聰觸碰監管紅線的高頻行為。
10年前,王健林接受楊瀾訪談時表示,給兒子王思聰5個億的創業資金讓其“練手”,并稱“如果虧掉,就再給5個億,不行就回萬達上班”。當年王健林身價401.1億元,位居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之首,一次出手5個億,對王健林來說自然是毛毛細雨,再說如果通過這種“砸金”方式讓兒子在商場上得到歷練,且別說5個億,拿出更多的錢來王健林也會愿意,畢竟對于一個坐擁數百億元財富的中國首富來說,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