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熱議:銀保監會全面叫停新設網絡小貸從業機構:此前回應配偶“借貸”負債疑問

發布時間:2022-10-12 16:36:49  |  來源:金融虎網  

金融虎訊 10月12日消息,對于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提出的“加強網絡貸款平臺的管理”的問題,銀保監會于10月9日在回復中指出,針對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在網絡小額貸款業務中存在的問題,銀保監會組織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和清理規范,全面叫停新設網絡小額貸款從業機構。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實際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防止誘導借款人過度舉債。

銀保監會表示,其高度重視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發展,先后印發《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明確互聯網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范居民個人杠桿率快速上升風險,并在資金用途、貸款支付、風險數據與模型、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提出監管要求。同時,從銀行端壓實對合作機構的管理職責,要求商業銀行嚴格合作機構準入管理、明確合作協議內容、加強合作產品信息披露、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等,切實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同時,重點整治校園貸等領域亂象,會同教育部、中央網信辦等部門就加強校園貸、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的整治和規范管理出臺系列文件,明確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的機構不得為在校學生提供信貸服務;持牌金融機構向在校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時要實質性審核和識別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


(相關資料圖)

銀保監會還表示,將繼續完善有關監管制度,推動網絡小額貸款行業規范經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配偶“借貸”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金融虎網還注意到,去年11月12日,有網友留言”建議加強對超前消費類金融產品的監管“。該網友稱,當前一些消費類金融產品缺乏制約因素,給申請人的家屬及連帶債權人造成了極大困擾。例如:配偶申請了信用卡,花唄,借唄等金融產品,當事人使用時,另一半無從知情,但在當事人進行了超限和超額消費后,另一半卻要承擔償還責任。建議對此類無限度的消費加強監管,有配偶及親屬申請此類消費項目的,至少經過連帶債權人的同意。

今年4月14日,銀保監會在回復中指出,銀保監會持續完善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等行業監管規制,完善對消費類金融產品的監管規則,并嚴格督促相關機構依法合規開展信用卡等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0年第2號)、《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86號)均明確要求放款機構應結合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加強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核,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保監會令2020年第9號)對用于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作出了不超過20萬元的規定?!渡虡I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11年第2號)要求商業銀行對客戶名下的多個信用卡賬戶設定總授信額度上限;對于發現資信狀況惡化、有非正常用卡行為等風險信息的客戶,立即采取停止上調額度、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授權、分期業務授權等可能擴大信用風險的操作。我會將持續督促相關機構嚴格授信管理,及時采取風險防控措施,防范個人消費信貸產品風險。

另外,《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對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未經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不應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銀保監會還強調,將在現行法律框架內,不斷完善關于消費類金融產品的監管要求,更好防范個人消費信貸產品風險,更好服務人民群眾合理消費需求。

據了解,今年3月14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于警惕過度借貸營銷誘導的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遠離過度借貸營銷陷阱,防范過度信貸風險,指出目前一些機構存在的問題包括: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誘導消費者把消費貸款用于非消費領域;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權。

銀保監會表示,要警惕營銷過程中混淆概念,誘導消費者使用信用貸款等行為,比如,以“優惠”等說辭包裝小額信貸、信用卡分期服務;或是價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貸款或分期服務年化利率等;還有的在支付過程中故意誘導消費者選擇信貸支付方式。若消費者自我保護和風險防范意識不強,不注意閱讀合同條款、授權內容等,簽約授權過程比較隨意,容易被誘導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

一些機構利用大數據信息和精準跟蹤,挖掘用戶的“消費需求”后,不顧消費者綜合授信額度、還款能力、還款來源等實際情況,過度營銷、誘導消費者超前消費,致使消費者出現過度信貸、負債超出個人負擔能力等風險。消費者應該知道,使用消費信貸服務后,需要依照合同約定按期償還本金和息費,信用卡分期、信用貸款等息費未必優惠,折合年化費率計算后的綜合貸款成本可能很高,過度信貸易造成過度負債。

銀保監會還指出,一些機構誘導或默許一些消費者將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于非消費領域,比如買房、炒股、理財、償還其他貸款等,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秩序。消費者違規將消費信貸獲取的資金流向非消費領域終需承擔相應后果,“以貸養貸”“以卡養卡”不可取。

除此之外,一些金融機構、互聯網平臺在開展相關業務或合作業務時,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不到位,比如以默認同意、概括授權等方式獲取授權;未經消費者同意或違背消費者意愿將個人信息用于信用卡業務、消費信貸業務以外的用途;不當獲取消費者外部信息等。以上過度收集或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行為,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權。

對此,銀保監會消保局提醒消費者要了解消費信貸的有關政策和風險,防范過度信貸透支消費風險,提高法律意識,保護合法權益。

一是堅持量入為出消費觀,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服務。根據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做好收支籌劃。合理合規使用信用卡、小額貸款等消費信貸服務,了解分期業務、貸款產品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在不超出個人和家庭負擔能力的基礎上,合理發揮消費信貸產品的消費支持作用,養成良好的消費還款習慣,樹立科學理性的負債觀、消費觀和理財觀。

二是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獲取信貸服務,不把消費信貸用于非消費領域。樹立負責任的借貸意識,不要無節制地超前消費和過度負債,選擇正規機構辦理貸款等金融服務。警惕貸款營銷宣傳中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息費標準等手段。尤其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不輕信非法網絡借貸虛假宣傳,遠離不良校園貸、套路貸等掠奪性貸款侵害。不把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于購買房產、炒股、理財、償還其他貸款等非消費領域。

三是提高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在消費過程中提高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不隨意簽字授權,注意保管好個人重要證件、賬號密碼、驗證碼、人臉識別等信息。不隨意委托他人簽訂協議、授權他人辦理金融業務,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一旦發現侵害自身合法權益行為,要及時選擇合法途徑維權。

針對上述問題,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要了解消費信貸的有關政策和風險,防范過度信貸透支消費風險,提高法律意識,保護合法權益。

一、堅持量入為出消費觀,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服務

根據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做好收支籌劃。合理合規使用信用卡、小額貸款等消費信貸服務,了解分期業務、貸款產品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在不超出個人和家庭負擔能力的基礎上,合理發揮消費信貸產品的消費支持作用,養成良好的消費還款習慣,樹立科學理性的負債觀、消費觀和理財觀。

二、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獲取信貸服務,不把消費信貸用于非消費領域

樹立負責任的借貸意識,不要無節制地超前消費和過度負債,選擇正規機構辦理貸款等金融服務。警惕貸款營銷宣傳中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息費標準等手段。尤其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不輕信非法網絡借貸虛假宣傳,遠離不良校園貸、套路貸等掠奪性貸款侵害。不把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于購買房產、炒股、理財、償還其他貸款等非消費領域。

三、提高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

在消費過程中提高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不隨意簽字授權,注意保管好個人重要證件、賬號密碼、驗證碼、人臉識別等信息。不隨意委托他人簽訂協議、授權他人辦理金融業務,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一旦發現侵害自身合法權益行為,要及時選擇合法途徑維權。

此后,北京、深圳、廈門等多地監管均發文提示了各類個人貸款的相關風險。

關鍵詞: 消費信貸 商業銀行 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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