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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各類信用卡和消費貸款類產品愈發豐富,為消費者的消費資金需求提供有力支持。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部分消費者的借貸行為超過自身經濟承受能力,造成不良后果。在此,深圳銀保監局提示消費者樹立正確消費觀和信用觀,合理使用借貸產品。
一、理性消費,合理借貸。消費者應樹立量入為出的消費觀念,避免沖動消費、跟風消費、過度消費。通過適當的金融服務滿足自身消費需要是可取的,但過猶不及,使用借貸產品要保持適度,不能過分依賴借貸消費。“多頭借貸”“以貸養貸”的模式不可持續,還有可能將自己甚至家庭置于困境。
二、全面了解借貸合同約定,綜合做出判斷選擇。使用各類借貸產品之前,消費者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全面了解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用途、還款時間、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約定、逾期罰息等約定內容,做到權利義務心中有數,結合自身資金需求和償還能力做出綜合判斷。特別提醒的是,貸款利率必須看“年化”,并關注“服務費”“手續費”等費用成本。信貸資金要用于約定用途,經營貸、創業貸、消費貸等均不得用于購買房產、有價證券或用于其他禁止性領域,若有違反,金融機構有權立即收回貸款并要求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另外,亦需關注信貸產品發行主體,應通過正規渠道,選擇正規金融機構產品。
三、珍惜信用,按時還款。人無信則不立,個人信用記錄出現不良記錄,可能影響未來就業、出行以及大額信貸申請等,消費者要積極維護好個人良好信用。在使用借貸產品后,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定期同金融機構對賬,養成良好信用習慣,避免因借款逾期影響個人征信。確有困難無力償還借款,不要聽信“免除債務”“征信修復”等虛假廣告宣傳,應通過合理渠道向金融機構表達訴求,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