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呂文琦
代理退保黑產再現江湖。
近期,北京、江蘇、廣西等多地銀保監局均發布相關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警惕非法“代理退保”,避免遭受損失難以挽回的風險。
(資料圖)
所謂代理退保,即第三方(機構或個人)以維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為由,誘導投保人采用非正常手段要求保險公司退保,并從中收取高額手續費。常見于有現金價值的保險產品,如終身壽險、重疾險等。
代理退保有哪些套路?
9月13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風險提示稱,近些年,一些不法分子打著為消費者“維權”的旗號,專門辦理所謂“代理退保”業務,實則以“維權”之名騙取消費者資金,有些甚至已形成“代理退保”的隱蔽“黑色產業鏈”,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
北京銀保監局總結出“代理退保”五大套路:
套路一:假冒身份、虛假宣傳。非法“代理退保”組織或個人冒充監管部門、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或法律工作者,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視頻、網絡論壇、電商平臺等渠道進行虛假宣傳。
套路二:謊言欺騙、慫恿退保。謊稱消費者所購買的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存在欺詐,多名消費者已經投訴”,或欺騙消費者“繼續持有保單將會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慫恿消費者進行退保。
套路三:誘導代理、非法牟利。謊稱可以為消費者辦理“全額退保”,誘導消費者簽署代理退保服務協議,甚至以扣留保單、身份證件等手段對消費者加以控制,牟取高額的“代理退保”咨詢費、手續費。
套路四:偽造證據、要挾退保。唆使消費者無視合同約定,慫恿或替代消費者通過電話錄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誘騙銷售人員回復,進行虛假取證;或者通過偽造微信聊天記錄、捏造違規銷售的虛假事實,以要挾保險公司全額退保。
套路五:切斷聯系、反復施壓。切斷消費者正常維權通道,阻止消費者和保險公司、監管部門的有效聯系,慫恿或替代消費者采取纏訪鬧訪等過激行為。以維權舉報為名,煽動消費者通過多次、反復向監管部門惡意投訴等方式向保險公司施壓。
此前有經歷過代理退保的投保人向界面新聞表示,她經歷的退保過程較為曲折,在退保代理的要求下寫了多份退保訴求寄給銀保監會,向保險公司施壓。兩個月周旋之后和保司簽署了放棄投訴和放棄打官司的聲明,并手持身份證拍攝照片存檔。最終她拿到了全部保費,并付給代理公司30%的傭金。
代理退保公司不僅從投保人處賺取傭金,也有可能讓保險銷售從中再次分一杯羹。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禹彥向界面新聞透露,代理黑產另一個鏈條是由保險銷售參與其中,達到退舊買新,“一魚兩吃”的目的。
“保險銷售通過忽悠投保人退掉舊保單,從投保人處賺取一筆退保傭金,再告訴他新產品多么好,鼓動他購買一張新保單,從保險公司處再獲取一筆傭金。”甚至某些保險銷售為了高額的新人傭金,通過自保件和退保套利,從保險公司處“薅羊毛”。
針對代理公司與保險銷售聯合牟利的情況,9月8日,江蘇銀保監局提醒消費者:一些不法分子鼓動保險消費者非正常退保,并收取高額“代理維權”費,退保后再誘導消費者“退舊買新”,購買所謂“高收益”產品,侵占消費者退保資金,非法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廣西銀保監局發現有不法分子謊稱其為保險公司員工,以“梳理保單信息”等名義聯系保險消費者,聲稱能幫消費者全額退保,隨后利用保單貸款套取資金,謊稱是第一筆退保金,騙取消費者信任,在收取所謂“代理退保手續費”后失聯。消費者非但拿不到退保金,事后還要自己償還保單貸款。
代理退保危害幾何?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消費者,非法“代理退保”存在三大風險:
風險一:資金受騙受損。不法分子要求消費者支付高額手續費或繳納定金,退保后誘導消費者“退舊投新”,購買所謂“高收益”產品以賺取傭金,同時截留侵占消費者退保資金,誘導消費者參與非法集資。消費者一旦受騙,可能面臨損失難以挽回的風險。
風險二:喪失保險保障。不明真相的消費者被挑唆、慫恿終止正常的保險合同,會喪失原有的風險保障。如后續再次投保,由于年齡、健康狀況的變化,可能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甚至被拒保等風險。
風險三:個人信息泄露。消費者被不法分子要求提供身份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賬戶、保險合同等敏感信息,存在個人信息泄露風險。部分“代理退保”團伙甚至擅自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辦理小額貸款、申請信用卡等,惡意透支消費者個人信用。一旦消費者想終止代理退保協議,還可能遭到騷擾、恐嚇。
精算視覺咨詢創始人牟劍群(Alex)向界面新聞指出,保險合同中列明的保險利益是在保險開發時算好的,符合精算平衡原理。當保單退保時能退回的利益比保費要少,是因為這張保單還處于生效初期,涉及大量銷售傭金和其他費用。如果發生全額退款,保險公司一定會虧損。“保險公司為了彌補這些損失,一定會在產品定價時根據精算平衡原則在費率上提高,從而讓廣大的保險消費者共同承擔這部分損失。”
在整個代理退保黑產中,投保人看似拿回了保費,實際也蒙受損失。陳禹彥表示,一般涉及退保的產品都屬于長期險,比如重疾險等。投保人退掉之后會面臨因年齡導致的保費上漲或者因身體原因無險可保的情況。部分保單也存在舊條款比新條款更寬松,因此投保人被“忽悠”退保也令自己失去了合適的保障。
因此,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了解保險,通過正規渠道辦理保險業務;理性維權,拒絕非法“代理退保”;保護隱私,防止個人信息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