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環迅支付”的運營主體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迅付信息”)被列入被執行人名錄,執行標的為76.38萬元,執行法院為鞏義市人民法院,立案時間為8月26日。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本次被執行案件系逯祖建與迅付信息的一樁金融委托理財合同糾紛。內容顯示,逯祖建與迅付信息、建設銀行存在金融委托理財合同糾紛案,申請人逯祖建于2021年7月15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迅付信息銀行賬戶存款76.38萬元或者查封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法院經審查認為,逯祖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相關規定,裁定:凍結被申請人迅付信息銀行賬戶存款76.38萬元或者查封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對銀行存款的凍結期限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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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迅支付于2000年成立,次年即支持外卡支付,在2007年推出移動支付產品,并在2010年購入國際域名擬布局海外,其于2011年獲發支付牌照。股東包括上海環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北海石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石基信息“),上海馳藝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環迅支付在2019年曾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收央行近6000萬元支付罰單。上海相關監管部門責令環迅支付停止新增實體特約商戶,并在3個月內有序停止網絡支付業務。“停止新增線下商戶,只能服務存量商戶,而且,線上業務的存量需要全部清退。”
此外,在2018年,環迅支付即因違反反洗錢法等,被央行上海分行罰款170萬元。2020年,環迅支付因商戶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等被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罰沒518萬元。環迅支付曾被曝出牽涉網絡期貨詐騙平臺支付渠道。
2021年5月13日,人民銀行公布首批27家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第二次續展結果,環迅支付原有的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資質均被注銷。
藍鯨財經曾報道,在一起“非吸”刑事案中,犯罪團伙的POS機由環迅支付提供,POS機與“非吸”公司鼎耀信服、犯罪團伙的個人賬戶綁定。
判決書中,鼎耀信服的法人供述,該公司投資人會將投資款通過第三方的環迅支付提供給各分公司的POS機,將投資款刷至POS機,錢先流向環迅支付的后臺。之后環迅支付會將前天各分公司流進的投資款,送達到犯罪團伙個人的銀行卡或者鼎耀信服的對公賬戶上面。2018年3月,鼎耀信服法人讓環迅支付將各分公司的投資款打至其個人的賬戶上。
案件中的另一名犯罪者稱,投資款項是必須通過總公司寄送的POS機(環迅支付)來投資。據藍鯨財經不完全統計,近年,在中國裁判網上披露出涉及到非吸的案件中,迅付信息旗下“環迅支付”涉近40起案件。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環迅支付的二股東石基信息在早前就謀求出售手持股權。2018年6月,石基信息發布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北海石基與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盒子科技”)于同年6月22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北海石基持有的迅付信息22.5%的股權以2.475億元轉讓給盒子科技。
轉讓未落地,雙方陷入法律糾紛。交易對手盒子科技是以手機刷卡器產品起家的深圳支付企業。所涉股權轉讓糾紛顯示,盒子科技提起訴訟要求,北海石基退還股權轉讓款1.2億余元。北海石基要求,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