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顯示,浦發銀行武漢分行違規事實主要涉及貸后管理不盡職,違規開展基金代付業務,違規向資本金比例不足的固定資產項目提供融資等。
湖北銀保監局公布行政處罰,浦發銀行武漢分行因十七項違規行為,合計被罰785萬。
具體違法違規事實如下:
(相關資料圖)
一、未嚴格執行實貸實付和受托支付;
二、違規向資本金比例不足的固定資產項目提供融資,且貸款資金被挪用;
三、貸款三查不盡職,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流入房地產;
四、通過自營投資業務違規提供項目融資,部分業務投后管理不盡職;
五、通過設立信托計劃違規新增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
六、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
七、貿易背景審核不盡職,貼現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
八、貸后管理不盡職,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
九、貸后管理不盡職,信貸資金回流借款人本行賬戶;
十、貸后管理不盡職,流動資金貸款用于置換項目貸款;
十一、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資金回流至出票人;
十二、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來源于貸款資金;
十三、違規審批發放用于固定資產項目的流動資金貸款,且貸款資金回流至借款人股東;
十四、未對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
十五、開展黃金租賃業務不審慎形成不良且核銷不規范;
十六、貸款三查不盡職,導致貸款形成損失核銷;
十七、違規開展基金代付業務。
湖北銀保監局還對責任人任文杰、李顯輝、蘇青分別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對責任人賈春風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責任人殷俊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5萬元;對責任人翟艷紅、劉為超、喻明分別予以警告。
此外,浦發銀行另一分行也被處罰,葫蘆島銀保監分局公布行政處罰,浦發銀行葫蘆島分行因遲報案件信息和違規發放貸款被罰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