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為客戶實現海外廣告曝光量超1,000億次。
據IPO早知道消息,北京木瓜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木瓜移動”)計劃第二季度正式向港交所遞交招股說明書,擬主板掛牌上市。
事實上,這已是木瓜移動過去三年第三次更換上市地——2019年3月,木瓜移動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同年7月申請終止審核并撤回申請文件,成為科創板首家主動撤單的企業。2020年7月,木瓜移動的創業板IPO申請獲深交所受理;2021年2月再次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根據深交所2021年1月披露的招股書,成立于2008年的木瓜移動主要為中國企業提供互聯網海外營銷服務,通過在Facebook、Google、Youtube、Instagram 等海外主流互聯網營銷渠道進行廣告投放,幫助中國企業在海外獲取客戶,向海外用戶推廣品牌和推介產品。
某種程度上而言,木瓜移動和中國跨境行業同步成長——在木瓜移動布局和服務于中國企業數字出海營銷市場的2014年,“56號文件”出臺,其從政策層面承認了跨境電商模式。
目前,木瓜移動已成為中國第三大出海營銷服務商和中國最大的跨境電商獨立站科技服務商,現已服務超10000家企業,覆蓋電商、游戲、應用、汽車、數碼、教育、金融等領域,包括阿里巴巴、騰訊、百度、字節跳動、攜程、汽車之家、360、美的等知名品牌,每年為客戶實現海外廣告曝光量超1,000億次。
其中,木瓜移動提供的廣告服務包括搜索展示類廣告服務和效果類廣告服務。
搜索展示類廣告服務是指在媒體上通過信息流、搜索推薦、短視頻、影視貼片等方式主動對用戶展示廣告內容的互聯網營銷方式,主要幫助追求品牌宣傳、用戶覆蓋、商品展示、點擊查詢的廣告客戶進行用戶引流。從觸發機制上區分,搜索展示類廣告分兩種,展示類廣告以圖形、文字、動畫等方式在互聯網上直接展示廣告內容,一般以CPM(Cost Per Mille,每千次展示的費用)進行計費;搜索引擎廣告是用戶搜索關鍵詞時向其展示特定內容的互聯網廣告形式,一般以 CPC(Cost Per Click,單次點擊費用)進行計費。
而效果類廣告服務是指以促進銷售(或其他消費者行動)為直接目的,廣告客戶可以按照注冊量、下載量、銷售額等指標對投放效果進行衡量的互聯網營銷方式。效果類廣告主要投向數量眾多的中長尾媒體,看中的是特定領域媒體的特殊商業價值。效果類廣告注重廣告投放的轉化率,通過獲取消費者注冊下載、激活、購買等指標衡量廣告投放效果,采用CPA(Cost Per Action,單次動作費用)的方式計費。
在木瓜移動的收入構成中,搜索展示類廣告的營收占比占絕對大頭,2017年至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的占比分別為91.41%、97.05%、98.37%以及99.11%。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木瓜移動創始人沈思發布內部信宣布品牌升級,其在信中指出,木瓜移動的1.0時代是定位專注通過流量獲取的數字營銷服務商;2.0時代則是升級為跨境電商綜合科技服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