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訊 3月30日消息,長沙市公安局發布《關于湖南銀沃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案情通告》。通告稱,現已依法對湖南銀沃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并已對劉某峰、秦某偉等1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長沙市公安局已依法對湖南銀沃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并已對劉某峰、秦某偉等1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為依法懲治非法集資犯罪活動,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最大限度減少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公安機關將對該案集資參與人情況進行核查登記,并敦促該案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退繳贓款。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信息登記相關事項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暫緩集資參與人信息登記,恢復登記時間另行通知。
二、退繳贓款相關事項
(一)本通告所稱非法集資人,是指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單位和個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資而為其所提供幫助并獲取經濟利益的單位和個人(含業務員、主管、經理以及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員)。
(二)本通告發出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應將本人在湖南銀沃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以及阿里寰球(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工作期間收取的廣告費、代言費、代理費、返點費、好處費、提成費、傭金等贓款全額退繳至以下賬戶:
賬戶名稱:長沙市雨花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玉竹路支行
賬號:18-050801040068884
三、注意事項
(一)集資參與人應注意防范電話詐騙,謹記公安機關不會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向集資參與人提出轉賬、驗資、收取報案費等要求。
(二)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及時退繳上述款項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三)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干擾信息登記工作或網上編制、散布各類謠言、惡意挑撥、煽動非法聚集鬧事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凡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拒不退繳贓款或者拒不歸還上述款項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