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催收行業巨變,嚴監管下只得“從良”

發布時間:2022-03-30 12:07:59  |  來源:消費金融頻道  
作者子卿 出品|消費金融頻道

「消費金融頻道」通過整理最近消費金融公司、銀行以及互聯網平臺發布的委外催收標書發現,多家機構在招標公告中明確要求“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司法機構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并通過年檢。”

這意味著相比之前對于委外催收,現在的金融機構要求越來越嚴格,一些以傳統催收方式接業務的平臺被摒棄在他們的選擇之外,而那些擅長于司法催收并擁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的機構才能參與他們委外催收的競標。

催收機構從業者雙降,門檻變高

消費金融公司的催收成本一直是一筆大支出。一般情況下,催收作業模式分為自建催收團隊或委外催收等,但都存在著人力成本投入。月新增放款在億元左右規模的信貸企業,就需要千余個催收坐席。

隨著人力成本的增加和催回難度的加大,委外催收機構的生存條件越來越艱難。據了解,此前年盈利上千萬,全國坐擁60多家分公司的頭部催收機構,因為催收環境的惡劣,去年業績直接變為虧損狀態。

巔峰時期國從事各類催收的公司數量達到6000家以上,而這個數字目前已經縮減到不足2000家,直接減少了三分之二。催收這行越來越難干是行業共識,在大環境的影響下,催收從業人員和機構數量呈現下降趨勢。

此前催收行業從業人員良莠不齊,入行門檻極低,因此部分從業者的催收手段也很粗暴,隨著監管的規范和行業對催收機構的選擇,這些行為得到遏制,司法催收也變成了越來越多金融機構的選擇。

傳統催收一般采取內部催收與委外催收相結合的方式,內部催收一般出現在借款人剛出現逾期三個月之內,出借的平臺會通過電話和短信等方式提醒借款人還款。超過3個月沒有還款的,平臺就會委托外部機構進行催收,這時候,催收的方式就不僅僅局限于電催了。

據此前從事過催收工作的趙華表示,以前在P2P暴雷集中、掃黑除惡還沒有開始的時候是干催收最賺錢的時候,那時候催收行業業務多如牛毛,催收方式約束較小,催回率也較高。

趙華表示,通常情況下,機構對于逾期借款人,會先打電話催繳,若不配合就會言語恐嚇和侮辱。若依然逾期,就會通過其他方式進一步施壓,如通知借款人的通訊錄親朋好友、同事同學,摧毀借款人形象,通過社會關系施壓等手段。

有些催收人員會打點當地白事店,給客戶送東西。一些具有黑惡勢力的機構,甚至通過暴力方式進行監禁、群毆和在借款人家門口涂大字報,用外部壓力迫使出借人不得不還款。

2018年4月,銀保監會、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央行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間貸款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或涉嫌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這意味著,暴力方式催收很可能被判刑。

這些行為被監管機構禁止后,以此為生的催收人員也沒有了在這個行業的立身之本。據了解,目前市面上混的風生水起的機構大部分都是由律師事務所孵化而來。這些催收機構的從業人員至少是本科學歷起步,而且多數還擁有律師從業執照,這側面也說明催收機構的門檻在不斷提升。

“我是從銷售轉做催收的,結果才做1年就倒閉了,沒辦法又回去干起了銷售,我們這行挺多像我這樣的人挺多的。”有過一年催收經歷的小王表示,近些年來催收行業很難做,以前動輒每月上萬的獎金時代早就一去不復返。

催收公司關停后,傳統催收從業者迫不得已轉行,前催收人士孫某強向「消費金融頻道」透露,他的很多前同事本身是做上門催收,有暴力脅迫的成分在,后來經過掃黑除惡整頓后,他們公司接不到催收的活了,也就解散了,很多前同事沒有什么技能,有的去做了外賣、快遞,有的去做了保安。甚至一些開始做起了反催收。

消費金融公司青睞司法催收

相比較第三方催收公司,律所會以不還款的后果來催繳,并且因為有專業法律知識,在催收過程中也更容易規避風險,能為金融公司省去大部分麻煩。并且律所類的催收公司在基本方式無果后,可以直接進行起訴,進入司法催收環節。

消費金融公司近些年來對于司法催收的格外青睞,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數據顯示,2017年消費金融公司的法催還僅為2691件,2018年增長至6225件,2019年達到2萬件,2020年為1.74萬件,總體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

此外,司法催收在整個催收周期的位置也在大大提前。此前司法催收主要出現在中后期,方式包括包括委托律所訴訟、訴催結合、仲裁等形式,一般在逾期時間在M6+后才考慮采用司法清收。

不過,越來越多的消費金融公司機構開始嘗試在更早期實施司法清收,即當借款人在逾期超過3個月時,就直接選擇通過起訴來對借款人施壓。從各消費金融公司的起訴文書來看,司法催收的效果要強于其他方式,相當部分的借款人在接到起訴相關信息后會主動歸還欠款,消費金融公司就會撤訴,并不會到對簿公堂這一步。

消費金融選擇通過司法催收也有其他催收方式收效甚微的原因。一催收機構從業人員表示,并且由于疫情和經濟下行等原因,其30天的催回率目前只有45%左右,而此前這個數字能達到95%。

相較于其他不良資產包,因為消費金融公司的具有小額性、分散性,催回成本極高,這會導致很多催收機構并不會選擇信貸類的不良資產包。據了解,有消費金融公司一個億的不良資產包僅賣100萬,要知道,P2P平臺一個億打包轉讓的不良資產包還能買到60萬。

司法催收的優點也有很多,首先沒有合規性上的問題。在傳統催收方式中,一些反催收聯盟會通過激怒催收機構的電催人員,使其說出不合時宜的話,以此次投訴來向平臺施壓。或者通過偽造證據來要求減免罰息甚至不交利息。但在司法催收中,借款人要為這些行為要負法律風險,因此可以大大提高催收效率。

不過在選擇司法催收后,消費金融公司也要做出一定的犧牲,對于超出判例的利息和罰息需要自行進行減少,以此達到勝訴率的提高。

目前由于越來越多的機構選擇司法催收,這導致法院的案件審理積壓嚴重,因此對于信貸類的糾紛,許多法院設置了每月限額。并且隨著一些省份的同行開始申請設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平臺催收的效率會進一步提升,借款人的基本權利也更容得到保障。

關鍵詞: 從業人員 律師事務所 這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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