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溫州銀保監局公示一則罰單顯示,龍灣農商銀行因違規以“過橋貸款”形式變相收費等七項違法違規事實,被處罰款人民幣265萬元。
罰單顯示,龍灣農商銀行存在七項違法行為,一是違規以“過橋貸款”形式變相收費;二是財務會計信息不真實;三是投資入股企業整改不到位;四是違規保管客戶已簽字的空白業務憑證;五是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六是流動資金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七是以貸收息掩蓋信貸資產質量真實性。
溫州銀保監局由此對龍灣農商銀行處罰款人民幣265萬元;同時,胡榮安對上述違法行為一負有管理責任,被予以警告。
藍鯨財經查閱發現,龍灣農商銀行前身為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合作銀行,該行于2013年3月獲批開業,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10.45億元,法定代表人劉少云。原銀監會浙江監管局同時核準了劉少云為該行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郭獻武行長、胡榮安和黃文海副行長任職資格。
天眼查顯示,該行在2019年10月曾發生法定代表人變更,從劉少云變為現在的朱朋遠。值得一提的是,該行部分股權處于出質狀態,而出質人正是前一任董事長劉少云。出質設立登記日期為2021年3月,質權人為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梧田支行,出質狀態仍為有效。
業績方面,公開信息披露,截至2021年前三季度,該行總資產541.96億元,較2020年末的598.21億元有所縮表。2021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9.41億元;凈利潤5.13億元。
資產質量方面,該行去年三季度末不良貸款率0.78%,較2020年末的0.92%有所降低;但撥備覆蓋率383.08%,也較2020年末的401.46%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