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將實施的新規中,除了上述有關未成年人和校園的規定,還有一項有關規范網絡招聘的管理規定吸引了部分有求職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的注意。3月1日起實施的《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明確,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網絡招聘服務,應當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以及新生代就業人群的加入,網絡招聘突破了地域限制,兼具招聘成本低、針對性強、方便快捷、時效性強等優點,逐漸成為人才求職與企業求才的主要方式。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有3.96萬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人力資源市場網站1.5萬個,2019年通過網絡發布招聘信息4.04億條、求職信息8.23億條。
然而,網絡招聘在給求職者帶來便利化的同時,也存在著招聘信息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現象。“工資日結,月入3萬到10萬元。”不少招聘網站上都充斥著這樣的信息。2017年,畢業于東北大學的李文星通過某招聘網站求職,卻遭遇“李鬼”公司,被騙入傳銷組織。
此次網絡招聘須取得許可證的新規,將會對網絡招聘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做出保障。此外,管理規定還提出,不得泄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信息,且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用人單位提供的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明示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事項。
關鍵詞: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