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無疑是今年經濟領域的關鍵詞。2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告稱,淄博聯和水泥和7家水泥企業,因涉嫌壟斷協議行為罰沒款共計2.28億元。同日,博泰車聯網和上汽通用五菱也被曝出就騰訊涉嫌壟斷一事已于近日共同向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提交了反壟斷舉報書。從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到日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可見反壟斷巨潮已經來襲,反壟斷已成為各行各業共同的“默契”。
反壟斷“風暴眼”
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7家水泥企業以聯和公司為平臺,頻繁交流生產情況、銷售價格等經營信息,實施了包括固定商品價格、限制商品生產數量、分割銷售市場等一系列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
“水泥企業被罰這個案件比較簡單,但也正是最粗淺的違法行為,傷害非常大,可以說完全無視《反壟斷法》。”斐石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周照峰認為:“雖然被罰金額比較高,但其實只是年度銷售額的2%,按照10%的頂格處罰也不為過。也應該允許受損的建筑企業、房地產企業等要求賠償。在國外,類似行為是觸犯刑法要坐牢的。反壟斷行為的刑法化也是全球的一個趨勢,不過這個趨勢還是在前期的討論中,未來肯定逐步要有的。”
同日,騰訊本周內第二次因反壟斷被置于“風暴眼”。博泰車聯網和上汽通用五菱的舉報書稱,騰訊濫用其中國內地即時通信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通過向汽車廠商施加壓力,直接限定博泰具有微信功能的車聯網產品不能與汽車廠商進行交易,且不具備合理理由,對車聯網產品與服務市場產生了排除、限制競爭的后果,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博泰車聯網認為,騰訊已將其“封殺令”延伸至汽車及車聯網行業。目前,這一案件尚在審查程序當中,如果立案,將成為科創企業與汽車業首個對互聯網巨頭的反壟斷案例。
對此,騰訊方面回應稱,惡意炒作壟斷不應當成為侵權的擋箭牌。2019年,上海博泰悅臻電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新寶駿車聯”App、“微信通知助手”軟件,未經騰訊官方授權,涉嫌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等行為,騰訊已于2020年9月29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已于2020年10月29日正式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2月7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受理了抖音訴騰訊壟斷糾紛案。周照峰認為:“可能是在現在這個大環境下,之前企業覺得自己受到了傷害,也沒多想,但最近受到了指南和其他案件示范效應的啟發。關鍵還是要看后面的證據,尤其指南現在已經很具體了,根據指南論證就行。”
巨潮席卷全球
實際上,從去年底中央經濟會議明確2021年“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開始,反壟斷領域已是“戰火紛飛”。
僅在最近兩周,先聲藥業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被開出1.007億元“天價罰單”,系2020年3家葡萄糖酸鈣原料藥經銷企業被罰3.2億元后,國家對原料藥行業的又一次強監管;2月5日,中國玻璃協會承認壟斷行為,表示今后將不再開展違反《反壟斷法》的價格協調、減產、限產等活動;2月8日,唯品會(中國)因涉嫌不正當競爭,被依法處罰300萬元。
無獨有偶,國外也正經歷反壟斷大潮。2019年,美國國會反壟斷委員會啟動對互聯網巨頭長期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壟斷、抑制競爭等問題的調查,涉及亞馬遜、谷歌、臉書、蘋果等多家巨頭。
浙商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超撰文提出,當前我們正處于第三輪反壟斷浪潮中,主要針對擁有數據要素優勢的數字經濟巨頭。此前,第一輪反壟斷針對資源優勢形成壟斷的巨頭,始于19世紀末,伴隨一戰開始暫告段落。主要源于巨頭肆意并購、壟斷價格以及壓榨勞工引發的社會矛盾,最終以多個巨頭的拆分為尾聲,如標準石油公司拆分。第二輪反壟斷針對擁有技術優勢的科技巨頭,始于二戰后,于上世紀80年代迎來高潮,伴隨2000年美國互聯網泡沫到來告一段落。
“國內外的反壟斷都開始關注數字經濟,這是大趨勢。現在世界上主要國家基本上都已經開始對數字經濟進行規制。比如德國已經修改了相關法律,很多國家也提出了對應的草案或指南。”周照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在國際經濟環境普遍下滑的情況下,各國經濟都受到了嚴峻挑戰,壟斷實際是有礙于社會資源和利益的公平分配,會影響經濟活力和市場創造力,為進一步刺激經濟,擴大經濟張力,必然會加強反壟斷制度建設和實踐適用。”卓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志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孫志峰認為,除了以上原因外,中國將反壟斷置于臺前還有至少三個特殊的原因。“一是預防國內資本無序化對國家經濟、政治和生活的沖擊。二是與國際經濟實現接軌,完善與全球普適性規則在中國的落地生根,以避免割裂造成的重大影響。三是國內反壟斷執法監管相對滯后,無論是明確執法依據和制度建設方面,還是執法處罰力度方面,甚至執法手段、透明度和處理方案方面都存在許多不足。”
“只是一個開始”
這場風暴會持續多久呢?在周照峰看來,反壟斷風暴的停止是不可能的。“這只是一個開始。平臺經濟存在很多特殊性,對它的監管都還是在摸索和理解的過程中,肯定會持續很長時間。可以肯定的是,平臺經濟、數字經濟的粗放發展時代已經過去了。適度干預是必要的,只是‘適度’這一平衡還需要探索。從對平臺經濟反壟斷指南的草案和終稿就能看出來,最終的監管尺度是略保守一些了的。”
與傳統產業領域相比,平臺經濟的特殊性在于更具隱蔽性。數據、算法、平臺規則等的運用使發現和判定壟斷協議更加困難。同時,平臺經營者組織雙邊或多邊群體進行交互和匹配,承擔市場組織者的角色,對價格機制、交易機制、競爭規則等進行設置和干預。對平臺內經營者與其他競爭性平臺的交易條件提出要求的行為也更為常見。
反壟斷之后的理想狀態是怎樣的?周照峰談到,企業合法經營,就是要把精力放在更多的創新上,而不是只想著“躺著賺錢”,圍追堵截不讓其他的企業搶飯碗,利用壟斷來獲得利潤。法律最終還是希望企業能用更優質的服務吸引消費者,更好地發展自己,積極應對競爭,這樣才能保證增長。
李超認為,我國《反壟斷法》也更為關注公平。反壟斷將促進更公平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改善行業競爭格局,有助于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和再投資,釋放經濟活力,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引導企業良性發展,形成不同經濟部門的良性循環,改善我國發展不充分和不平衡的問題,從而推動共同富裕。
孫志峰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反壟斷法》適用領域將會不斷擴大。“處罰力度和違法成本將不斷增加,執法規范更加明確,經營者也將越來越重視《反壟斷法》領域,資本無序化可能會得到一定改善,企業能有更多的動力去發展技術創新,而不是一味地迎合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