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公布生豬期貨合約和相關實施細則 為何選取生豬活體作交割標?

發布時間:2021-01-05 10:51:53  |  來源:期貨日報  

2020年12月31日,大商所正式公布生豬期貨合約和相關實施細則。為使市場參與者充分理解相關制度設計,合規參與生豬期貨交易,即日起本報推出“生豬期貨合約及規則解讀”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大商所生豬期貨合約及相關實施細則正式發布后,引起市場高度關注。大商所為何選取生豬活體作為交割標的?其合約和質量標準設計又有著怎樣的特別考慮?大商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自2001年以來,大商所對生豬品種的質量標準、現貨市場貿易格局、運輸及屠宰加工等諸多方面進行了細致深入研究,在對相關重點、難點和風險點問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完成了現有采用活體交割的生豬期貨合約及質量標準設計。

該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國生豬養殖產業規模化、規范化及標準化水平加速提升,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生豬出欄量占比從2007年的26%提升至50%以上。目前,大型規模化企業養殖的生豬品種基本均為標準化程度較高的瘦肉型豬,實行品種、飼料、獸藥、技術服務、銷售五個方面統一供應和管理,實現了生豬養殖過程和出欄質量的標準化。同時,相比生豬,產業鏈其他產品如冷鮮白條豬肉(豬胴體)、分割豬肉及價格指數等目前均受我國生豬現貨實際情況影響,暫不具備上市期貨條件。因此,大商所選取生豬活體作為期貨交易標的。

在交易、交割單位設計上,據介紹,大商所參照期貨市場設計習慣和生豬現貨市場特點,將生豬期貨交易單位和交割單位都設置為16噸/手,約合生豬135頭,相當于現貨貿易中主流的9.6米三層運豬車一車的運輸量。該交易和交割單位大小貼近生豬現貨貿易習慣和運輸實際,更便于養殖企業參與,可有效服務生豬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套期保值需求。

合約月份方面,大商所將生豬期貨合約月份設置為1、3、5、7、9、11月。該負責人介紹,生豬是玉米和豆粕的直接下游產品,與玉米、豆粕品種形成完整的上下游產業鏈條。將生豬期貨合約月份與玉米、豆粕期貨合約月份貼近,便于產業客戶對生豬養殖的上下游進行全產業鏈套期保值,形成閉合的風險管理鏈條。此外,為保證期貨合約連續性,向市場提供連續的價格參考,生豬期貨仍然保留受天氣等因素影響交割風險相對較高的7月合約,但對7月合約實施更加嚴格的風控措施。

交割質量標準也是期貨合約設計的核心內容之一。該負責人表示,生豬期貨自身品種特點要求交割過程要簡單、高效。因此,在制定生豬期貨交割質量標準過程中,大商所在深入研究國家標準《瘦肉型豬活體質量評定(GB/T32759-2016)》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國內各大生豬養殖企業的養殖管理制度、出欄標準、貿易需求以及屠宰企業收購標準等現貨產業實際情況,將可現場檢驗的外觀、體重等客觀指標作為交割質量標準,并將需主觀經驗判斷和養殖過程相關的指標作為前置指標納入指定交割倉庫管理,為保障生豬期貨交割品的質量構建了一套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生豬現貨貿易中,生豬外觀缺陷主要分為疝氣,體表膿包、腫塊,異常喘息,行走不自然等情況,對于外觀存在缺陷的生豬,在交易環節通常要進行扣價。因此,遵循現貨貿易習慣及調研總結經驗,大商所要求生豬期貨交割標準品應具有瘦肉型豬的體型外貌,行走自然,無疝氣,體表無膿包或腫塊,無異常喘息特征。對于行走不自然或有疝氣、體表有膿包或腫塊等外觀問題,按照現貨市場習慣進行貼水扣價。

據期貨日報記者了解,現貨市場中,生豬體重在110公斤左右即可出欄。一般而言,規模企業養殖標準化程度高,出欄生豬體重變化較小,均重普遍控制在100—120公斤,在此區間的生豬養殖利益最大,宰后出肉率較優、瘦肉率較高,也符合瘦肉型豬消費用途,而體重100公斤以下的生豬出肉率偏低,120公斤以上的生豬肥膘逐漸增多。大商所整理分析了近40家規模企業的40余批次、逾6000頭出欄生豬體重及宰后數據等相關信息,結果顯示出欄均重為100—120公斤的占比超90%,在此體重范圍生豬的質量情況最好。因此,根據調研數據分析及現貨實際經驗,大商所將生豬期貨交割標準品的均重范圍設置為100—120公斤。

單體體重方面,據介紹,現貨市場中生豬單體體重上限一般在140公斤左右,超過這一體重,肥膘明顯增多,宰后質量等級下降;單體體重的下限通常在90公斤左右,體重過低,豬的出肉率低,且過早出欄在經濟上并不劃算。因此,現貨市場上生豬出欄體重基本都在90—140公斤。大商所在30余家企業開展了模擬交割,抽檢了近1000頭生豬,其中單體體重在90—140公斤范圍的出欄生豬占比超98%。因此,大商所將生豬期貨交割標準品的單體體重范圍設置為90—140公斤。

同時,為順應現階段衛生防疫要求,生豬養殖企業銷售出欄的生豬不得回欄,避免感染,大商所在生豬交割替代品范圍中將可能出現的所有情況進行涵蓋,并針對不同情況設置不同幅度的貼水。其中,對出欄質量與交割要求相差較大的生豬實行懲罰性的大幅度貼水,如對于平均體重超過140公斤、單體體重不足90公斤的交割品貼水設置為1000元/噸(頭)。此外,結合現階段出欄生豬體重增大的情況,大商所對平均體重120—130公斤、單體體重140—150公斤的交割品貼水設置為0元/噸(元/頭),以保證可供交割量充足。

此外,該負責人表示,現貨貿易中,生豬質量判斷大多依靠主觀經驗,大商所針對這一特點,創新性地對生豬質量實施前置管理,將依靠主觀經驗判斷、與養殖過程相關的指標納入前置管理范疇,并通過對申請生豬交割倉庫的企業進行仔細篩選、對成為生豬交割倉庫的企業加強日常監管等多種方式,確保交割倉庫滿足前置管理指標要求。

該負責人表示,基于生豬養殖行業尤其是大型規模化養殖企業實際情況,通過現貨市場調研,結合大量生豬屠宰數據結論,大商所將生豬交割倉庫前置管理指標定為企業規模、養殖品種、出欄前控食、背膘厚度、疫病檢測能力五個方面。據介紹,近年來,牧原股份、溫氏股份、正大集團、新希望和正邦科技等大型規模化養殖企業發展迅速,其在生豬品種、飼料加工、疫苗獸藥及技術管理等多個方面施行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出欄生豬具有體重范圍可控、群體均一性好、品質相對穩定的標準化產品特點。生豬期貨以具備標準化養殖、規范化管理能力的大型規模化生豬養殖企業為基礎,對申請生豬交割倉庫的企業進行仔細篩選,對成為生豬交割倉庫的企業進行嚴格管理,杜絕小規模散戶養殖的生豬進入交割環節,充分利用大型企業規模大、標準化水平高、管理嚴格、注重市場信譽等優勢,確保生豬交割倉庫符合前置管理要求,保障交割生豬的質量。

關鍵詞: 生豬期貨合約 生豬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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