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8個月,“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處罰結果公布。12月5日,銀保監會宣布,依法查處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對中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計罰款5050萬元;同時對與此事件相關的中國銀行4名人員給予警告,合計處以180萬元罰款。此外,中國銀行相關業務、相關分支機構準入事項也被暫停。
回頭來看,受今年4月WTI原油5月合約出現的“負油價”事件影響,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的投資者權益遭受重大影響。市場人士認為,“原油寶”事件雖然是今年原油極端行情疊加特定產品設計而引發的,但也反映出當前部分金融機構及普通投資者對期貨市場認識不足的問題。
中期研究院主管李冰在接受期貨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原油寶”事件發生背景比較特殊,但該事件也從根本上暴露了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在涉足衍生品領域時,存在產品設計欠嚴謹周密、風控管理不成熟等問題。
從銀行推出的“原油寶”產品來看,李冰認為,此類理財產品是一種類似于OTC柜臺交易的涉及衍生品的保證金交易,盡管銀行控制了杠桿率,但并不適合普通大眾。
“很多普通投資者與銀行簽署協議時,僅以銷售經理宣傳的‘理財產品’‘資產配置’等簡單的層次去理解,并不了解也認識不到‘保證金交易’和交易標的是‘境外期貨衍生品’的真正涵義。”李冰說。
此外,目前來看,很多投資者仍談“期”色變,認為杠桿交易是洪水猛獸,實際上是由于期貨在國內市場仍然比較小眾,投資者對其普遍不了解。李冰認為,對期貨市場認識程度較淺也造成很多普通投資者遭受損失。
據記者了解,目前我國各類衍生品投資工具和投資渠道已經非常豐富,普通投資者也有很強的資產配置需求,希望投資A股之外的大宗商品等資產。但是否所有金融機構都具備設計、管理這類產品和投資工具的能力呢?從“原油寶”事件來看,答案是否定的。
在厚實天成投資創始人、投資總監侯延軍看來,衍生品交易本身就對專業性有較高要求。尤其今年以來,市場行情多變,作為傳統金融存貸機構的銀行在衍生品交易中并不具備很大的優勢,產品設計與國際市場掛鉤不足,因此在風險來臨時也無法第一時間把控。
“從銀保監會的處罰來看,非常明確地說明了金融機構在風險事件中需要承擔更多責任。”李冰說。
對于選擇專業機構進行大宗商品期貨投資,李冰對記者表示,在投資者眼中,期貨公司可能規模較小,遠不及銀行實力雄厚。但事實上,期貨公司在風險管理、產品設計和投資者教育方面都比較專業,對投資者面臨的各類風險也更為敏感,一旦出現價格的異常波動,交易所、期貨公司等都會通過提高保證金、提高強平線等及時保護投資者利益,避免損失擴大。
有市場人士表示,在“原油寶”事件后,多家銀行近日又同時宣布暫停新客戶開立貴金屬交易賬戶,顯示出銀行的風險意識在不斷增強。同時,這對普通投資者參與涉及大宗商品的投資產品也具有警示作用。
“參與期貨市場需要較高的專業度,普通投資者在選擇掛鉤大宗商品投資的理財產品時,至少應對相關交易交割機制及盤面定價的基本邏輯進行一定的了解。”國投安信期貨分析師李云旭說。
李冰也建議,希望投資者能夠從“原油寶”事件中汲取教訓,一定要對投資品種、投資工具有深刻理解,不能“人云亦云”。
在方正中期期貨投資咨詢部高級研究員隋曉影看來,個人投資者投資掛鉤原油等大宗商品產品時面臨較大的風險,在投資相關產品前,需要從多方面考慮,謹慎投資。比如在投資前要仔細查看產品合同要素,弄清楚合同條款,避免投資管理不規范的產品;要辨別產品是否夸大宣傳,所謂低風險、高收益的產品一般都是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