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辦法》明確了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的設立程序和經營范圍,并從扶持政策、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支持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落戶海南。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精神,加快海南省外資企業集聚。10月26日,海南省金融監管局會同省市場監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證監局聯合印發《海南省關于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 (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明確了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的設立程序和經營范圍,并從扶持政策、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支持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落戶海南。
一、什么是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簡稱“QFLP”)是指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通過資格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序后,將境外資本兌換為人民幣資金,投資于國內的私募股權投資市場。
二、《暫行辦法》都有哪些亮點?
一是“免聯審”,登記注冊簡便高效。不設聯審機制,企業申請設立流程較短,所需提交材料較少。
二是“七不得”,實施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QFLP基金的經營范圍采取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明確了“七不得”,不在清單內的業務均可開展。同時通過采取例外的方式為QFLP基金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和進行企業債券交易的部分投資標的預留了空間。
三是“零門檻”,準入要求全國最低。根據《暫行辦法》,QFLP企業的登記注冊無最低準入門檻要求。
四是“無差別”,內外資平等待之。《暫行辦法》對內外資QFLP管理企業的要求一致,且明確允許“內資管外資”和“外資管內資”的業務模式,靈活性較高。
五是“優惠多”,配套支持政策力度更大。《暫行辦法》從個人所得稅、配套優惠措施和園區落地獎勵等方面明確了優惠政策,同時省金融監管局將積極推動QFLP業務納入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QFLP企業將享受更多的稅收優惠。
關鍵詞: 海南自貿港QFLP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