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特別代表人訴訟落地 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發布時間:2020-10-14 15:20:35  |  來源:第一財經  

10月13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下稱“投服中心”)表示,將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為未來工作的首要任務,推動各項工作落深落細落實,其中包括加快推動特別代表人訴訟落地。

近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了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總體要求,并從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提高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違法違規成本等六個方面,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出了全方位的部署安排。

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

據第一財經記者獲悉,目前,投服中心已全面持有滬深兩市上市公司股票。投服中心一方面關注上市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關注上市公司的規范治理情況,圍繞中小投資者權益痛點問題,示范引領廣大中小投資者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質詢權、建議權、訴訟權等股東權利,力促上市公司提升質量。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關注并購重組。針對“三高”重組,投服中心圍繞標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從宏觀經濟、行業狀況、企業的不同生命周期以及核心競爭力等方面,分析收購事項是否能給上市公司帶來正向收益,以參加媒體說明會、公開發聲等方式,質詢標的公司估值高的合理性、高業績預測的可實現性,建議上市公司規避“質次價高”的收購行為。

二是緊盯突出問題。對資金占用、違規擔保、未及時清收應收賬款、未履行公開承諾等問題,要求上市公司充分披露相關細節,質詢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各項問題,督促整改。

三是關注公司章程是否合規與董監高是否勤勉盡責。通過參加股東大會、發送函件提出質詢、配合其他股東發起提案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完善治理。

四是聚焦現金分紅事項。針對各上市公司章程未明確現金分紅規定等問題,開展專項行動,提出相應的修改完善建議。

五是推動特別代表人訴訟落地。貫徹落實《證券法》關于投保機構參加特別代表人訴訟的規定,制定投服中心特別代表人訴訟業務規則,開發完善技術系統,主動與監管機構、司法機關等就相關事項進行對接,構建多方協同機制。

六是推動建立“支持訴訟+示范判決+損失核定+訴調對接”證券訴訟新模式。推進支持訴訟工作,開發損失計算軟件,推進示范判決機制。

關于下一步,投服中心表示,該中心將深入學習貫徹《意見》的各項要求,在證監會的領導下,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為未來工作的首要任務,推動各項工作落深落細落實,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聚焦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等公司治理中的“超級權限人”,督促其履行誠信義務,維護上市公司獨立性。對于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的,堅決貫徹“零容忍”與“追首惡”原則,推動司法實踐,示范引領投資者維權。

二是聚焦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嚴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突出問題,跟蹤還款進展,配合證監會、司法機關等推進相關工作,研究開展股東的刑事案件舉報或提起股東訴訟。

三是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重點關注并購重組中與“三高”重組有關的評估行為,對相關評估機構進行質詢,壓實中介機構責任。

四是在進一步推進示范判決機制的基礎上,加快推動特別代表人訴訟落地。

五是形成合力。強化與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司法機關等的溝通協作,進一步完善日常線索共享、行權溝通、違法線索移交、訴訟維權等工作機制,凝聚各方力量,助力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黃思瑜)

關鍵詞: 資本市場 特別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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