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券商被罰1.3億元 與2018年全年相比增長80%

發布時間:2020-01-09 09:11:35  |  來源:證券日報  

“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炒股”一直是證券業明令禁止的行為,但仍有少數從業人員罔顧法律禁令,貪圖不正當利益,最終被監管部門予以處罰。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證監會通報情況不完全統計后發現,2019年全年,多名證券從業人員及其證券公司共計被沒收違法所得6048.2萬元,罰款金額共計6980.59萬元,合計罰沒金額約1.3億元,與2018年全年券商被罰沒金額7212.47萬元相比,同比增長80%。由此可見,監管部門對證券公司的違規行為嚴格執法,處罰力度也在逐年加大。

單筆罰沒最低6萬元

最高4470萬元

《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違反者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19年全年,至少有17名證券從業人員因“利用親屬或他人賬戶持有或違法買賣股票”“ 項目負責人未充分審核債券項目”等原因被監管部門處罰。

從處罰金額來看,上述17名從業人員及其所屬券商,共計被沒收違法所得6048.2萬元,罰款金額共計6980.59萬元,合計罰沒金額約1.3億元。其中,單筆最低罰沒金額為6萬元,最高罰沒金額達4470萬元。

例如,某證券公司在提供財務顧問服務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文件中項目進展情況存在誤導性陳述,未對項目開展持續、深入的盡職調查。證監會決定對該券商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獨立財務顧問業務收入800萬元,并處以24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1220.1萬元,并處以50萬元罰款,合計罰沒金額達4470萬元。

證監會還對部分券商采取了取消業務許可的措施,對部分券商及從業人員采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處罰。

證監會表示,證券從業人員是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重要參與者,遵法守規是最基本的從業要求,但部分從業人員貪圖不正當利益,罔顧法律禁令,淡漠職業道德,必須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證監會將以一貫的嚴格執法治理行業亂象,督促從業人員切實提高合規意識,保持對法律的敬畏,規范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事實上,證監會下發的罰單不僅將帶來高額的罰款金額,也將直接影響各大券商每年的分類評級結果。按照慣例,每年年中將公布證券公司分類評級結果。

業內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按照規定,券商分類評級的下調將直接影響其風險準備金的規模要求及繳納的投資者保護基金比例。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也將作為證券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新設營業網點、發行上市等事項的審慎性條件,還將作為確定新業務、新產品試點范圍和推廣順序的依據。”

反洗錢工作不到位

也是處罰高發區

除了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外,2019年,反洗錢工作不到位的證券公司收到罰單的也不少。

2019年1月份,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在發布最新營業管理部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中顯示,某上市券商成都二環路南二段證券營業部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遭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業管理部處以22.5萬元罰款。另外,1名相關責任人員也被處以1.5萬元罰款。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2019年全年,已有東興證券、信達證券、大通證券、東海證券、招商證券等9家券商因未按規定履行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受到處罰,罰金在20萬元至80萬元不等。

據悉,央行發布的《中國反洗錢報告2018》顯示,2018年,央行全系統對1569家義務機構開展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針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罰款金額合計1.66億元,同比增長54.55%,基本實現“雙罰”。此外,反洗錢分類評級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實現法人金融機構全覆蓋,根據分類評級結果開展監管已成為常態。

堅守法律法規底線,堅守職業道德底線,是證券行業一直堅持的原則。2019年券商密集收到罰單這一現象,暴露出一線營業部或業務部門仍存在合規問題。證監會多次強調,監管部門將持續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嚴肅懲辦各類違法主體,促進證券期貨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記者 王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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