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款合同糾紛,沈煤集團所持紅陽能源合計約5.49億股股份(占總股本的41.51%)已被凍結,凍結起始日為2019年11月26日。至此,沈煤集團所持紅陽能源46.97%股權已全部被凍結。在解決了非經營性占資問題后,如今又遭遇了持股被全部凍結的窘境,加之其所持紅陽能源被“傾囊質押”的現實,種種跡象顯示,沈煤集團的資金鏈吃緊。
作為紅陽能源的控股股東,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沈煤集團”)在解決了非經營性占資問題后,如今又遭遇了持股被全部凍結的窘境,加之其所持紅陽能源被“傾囊質押”的現實,種種跡象顯示出沈煤集團的資金鏈吃緊。
而投資者更為關注的是,控股股東當前的一系列“癥狀”,未來會否進一步發酵傳導至紅陽能源?
持股凍結因何而起
根據紅陽能源11月27日所發公告,因借款合同糾紛,經渤海銀行太原分行申請,沈煤集團所持公司股份合計約5.49億股(占紅陽能源總股本的41.51%)已被凍結,凍結起始日為11月26日。至此,沈煤集團所持紅陽能源46.97%股權已全部被凍結,其中大部分還是限售股。
位于遼寧沈陽的沈煤集團,為何會與渤海銀行太原分行產生借款糾紛?
據紅陽能源證券部工作人員介紹,沈煤集團是為一家公司擔保進而產生了連帶責任。“在2017年沈煤集團所持公司股份就因此被凍結過一次。”
盡管該人士并未提及沈煤集團是為哪家公司擔保引發的糾紛,但結合紅陽能源此前所發公告以及該人士表述,可斷定相關公司應是沈煤集團全資子公司沈陽煤業集團山西晉遼礦業有限公司(下稱“晉遼礦業”)。
紅陽能源2017年6月初公告顯示,因渤海銀行太原分行與晉遼礦業、沈煤集團等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沈煤集團持有紅陽能源無限售流通股7209.75萬股被凍結,占紅陽能源股份的5.415%。凍結期限三年,自2017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5日。
上證報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獲知了該糾紛的細節。2016年12月13日,渤海銀行太原分行與晉遼礦業簽訂《綜合授信合同》約定,在額度有效期內,渤海銀行太原分行授予晉遼礦業6億元貸款額度;在合同規定的額度范圍內,晉遼礦業公司可就流動資金貸款1.55億元、商業匯票承兌2.9億元的業務產品,向渤海銀行太原分行提出申請。沈煤集團等公司就該項合作自愿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但是,在此次合作中,因晉遼礦業拖欠資金,渤海銀行太原分行發起訴訟時提及,晉遼礦業尚欠本金1.55億元,所涉商業匯票,渤海銀行太原分行已實際對外墊款1.45億元。
未曾料到,2年過后上述案件仍未解決,且本次沈煤集團被凍結所持紅陽能源的股份規模進一步加大。
沈煤集團泥足深陷
事實上,受晉遼礦業波及,沈煤集團此前已陷入了多起糾紛。
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因借款合同糾紛與晉遼礦業、沈煤集團發生糾紛的金融機構包括:渤海銀行太原分行、平安銀行太原分行、浦發銀行太原分行。
以平安銀行太原分行為例。2017年6月紅陽能源披露,因平安銀行太原分行與沈煤集團(擔保方)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沈煤集團持有紅陽能源限售流通股約1.07億股被凍結,凍結期限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另據介紹,晉遼礦業曾分別向渤海銀行太原分行、平安銀行太原分行貸款3億元和4.47億元,沈煤集團均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紅陽能源證券部工作人員對此稱,晉遼礦業與平安銀行太原分行的訴訟已經解決。
即便如此,渤海銀行太原分行與晉遼礦業的訴訟,也讓沈煤集團泥足深陷。
天眼查顯示,今年11月5日,沈煤集團由于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成為被執行人。此次強制執行的法院是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案號為(2019)晉71執9號,執行標的約為3.98億元。
而紅陽能源最新公告顯示,沈煤集團本次所持公司股權被凍結,報備文件中正包含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2019)晉71執9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顯然,如今的沈煤集團已身陷“債務泥潭”之中,且資金鏈持續緊繃,這在其股份質押上便可見一斑。
據此前公告,截至今年9月末,沈煤集團累計質押紅陽能源股份數量,占其持股總數的99.65%,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46.8%。
其中,沈煤集團在今年9月24日解除了質押在券商的3.18 億股股份后,又在2天后的9月26日,將3.18億股股份質押給了遼寧省能源產業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質押期限1年。
紅陽能源上述人士稱,沈煤集團的該筆質押類似于抵押借款,而非向券商融資。
對資金極度渴求的沈煤集團,此前還曾非經營性占用了紅陽能源資金。2018年9月,遼寧證監局現場檢查發現,紅陽能源子公司與非關聯公司的多筆資金往來隱瞞資金去向,最終流向了沈煤集團,但上市公司未收取任何資金占用費,這構成了沈煤集團對紅陽能源資金的非經營性占用。
有意思的是,盡管沈煤集團狀況堪憂,但紅陽能源則極力淡化大股東方面的負面影響。公司最新公告稱,沈煤集團在最近1年不存在大額債務逾期或違約記錄以及主體和債項信用等級下調的情形,不存在因債務問題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的情況。
然而,沈煤集團持股被凍結、列為被執行人等事實,卻令這一表述顯得蒼白無力。(邱德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