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拒之門外 誰來給“非全”歧視亮紅牌

發布時間:2020-09-11 16:34:54  |  來源:中國青年報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遭歧視話題,近期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媒體追蹤報道發現,有的地方修改了此前發布的招聘公告,刪除了“全日制”要求,而有的地方維持之前的招聘條件要求,拒絕“非全”的維權訴求。

如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月8日通過儋州市政府官網發布了《2020年儋州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二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的規定,將此次考核招聘報名條件“全日制研究生”修改為“研究生”,報名時間及崗位其他條件按《2020年儋州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不變。

此前,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委辦公室、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杭錦旗和準格爾旗的教師招聘拒絕非全日制學歷一事致歉,稱確實存在有關考試組織人員由于不了解《通知》,在資格審核時對非全日制學歷未予通過。

目前看來,明確不得歧視“非全”的規定已經有了,但執行《通知》似乎就憑各地自覺。不自覺執行,考生就“自認倒霉”;即便被媒體曝光,態度好一點的地方,會承認沒有注意到《通知》,向考生致歉,但招聘已經結束,不可能再來;而態度不好的地方,根本不承認有學歷歧視,有的稱本地區招聘的是緊缺人才,不是常規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聘,有的稱用人單位可自主設置招聘條件。

照此情形,類似歧視行為可能在其他地區出現;即使是已經被曝光存在歧視行為的地方,說不定來年招聘依舊會有這類歧視。有些用人單位不公開地在招聘公告中排除“非全”,在具體招聘時,也會暗中執行只要“全日制”的招聘要求,隨意找一個理由就把“非全”拒之門外。

對在招聘公告中,明確把“非全”排除在外的招聘,如果不能依據就業促進法與教育部等部門的規定,查處用人單位存在的歧視行為,那么,推進就業公平、消除就業歧視就無法完全落實。要知道,面對用人單位的就業歧視,很多求職者因為找不到確切證據而無法維權。在招聘公告中白紙黑字寫明不要“非全”,是確鑿無疑的歧視,求職者如果無法維權,就成了咄咄怪事。

怎么改變這種尷尬的境況?監管部門必須履行職責。對于目前媒體曝光的歧視“非全”做法,監管部門要根據媒體曝光的線索,啟動對地方的督查,要求地方糾正錯誤,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比如,有的地方聲稱報名已經結束,不能重新組織報名,監管部門應責令地方修改報考條件,重新組織報名。對于地方以用人單位自主權來回應質疑,應明確告訴地方:單位自主招聘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

消除對“非全”的歧視,不僅關系到“非全”學生的就業,而且,也影響到這一教育形式的未來發展。有一些網友認為用人單位不要“非全”沒毛病,否則怎么體現全日制的價值,而且,“非全”的培養質量也確實存在一定問題。這是把學歷分為三六九等的“唯學歷論”,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是教育形式不同而已,兩者并不存在高低之分。如果因為教育形式不同,就認為“非全”低人一等,那么,這不但影響受教育者選擇“非全”,也會影響“非全”的質量保障,會由此形成惡性循環。

我國于去年年初發布的《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明確要建成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現代教育體系,要實現各級各類教育的高質量普及。很顯然,如果對非全日制這種終身學習的重要教育方式加以歧視,就難以構建終身學習的現代教育體系,也難以實現各級各類教育的高質量普及。對于學歷歧視,全社會應該以高度的敏感性,以對每一位受教育者負責任的態度,去消除學歷歧視,而不是縱容學歷歧視。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版權聲明 - 招聘信息 - 友鏈交換

2014-2020  經濟新聞網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豫ICP備20023551號-1 未經過本站允許,請勿將本站內容傳播或復制.

聯系我們:5 0 8063 35 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