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了提升本科生培養質量,國內一些高校紛紛試水本科生導師制。其實,本科生導師制在我國并不是新鮮事物。從歷史視角來看,開我國本科生導師制先河的高校,最早可追溯到1938年由竺可楨任校長的浙江大學。新中國成立后,我國本科教育學習“蘇聯模式”,導師制僅用于研究生教育中。進入新世紀,在北京大學、浙江大學等高校的引領下,國內一大批高校再次試行本科生導師制,關于該制度的研究與實踐逐漸熱起來。
國內一些媒體的報道中之所以對本科教育層面的“導師制”加雙引號,很大程度上緣于理論和實踐層面對這一概念的內涵、制度邊界、與研究生教育層面導師制的異同、實踐效果等問題缺乏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本科生導師制中最核心的兩個主體是導師和學生。因此,如何充分調動導師和學生的雙重積極性直接關系到該制度的實施效果。從導師角度來看,選拔和培養有科研潛力的本科生并能承擔一定的科研任務應該是其最重要的參與動機之一。從學生視角來看,盡早接受到科研訓練、有專門的老師對其學業進行指導應該是其參與的動機之一。雙方動機的結合點之一便是雙向自由選擇,自由不僅意味著選擇的自由、進入的自由,而且意味著退出的自由。現行一些高校在具體實施中做得并不是非常理想,導致師生兩方面的積極性并未被充分調動起來,進而影響到政策的執行效果。
在制度設計時,時間點是另外一個重要的考量維度。本科生的學制是相對固定的,但學生的學業負擔在不同時間節點則是變化的。不同學生的職業規劃、興趣取向也是因人而異的。這些特征與行政管理中的計劃思維、節點控制、進度考核要求在本質上會存在一定程度的沖突。如何彌合這種可能產生的內在沖突也需要制度設計并在政策推行過程中充分考慮。
另外,培養單位在制度設計和執行時需要充分考慮到學科的異質性和人才培養的內在規律。人文學科、社會科學及自然科學的人才培養規律各不相同,知識傳授與生產方式呈現很大差異。人文社科類學生需要進行大量的深度閱讀,理工科學生則可能更需要培養關注學科前沿的意識和實踐動手操作能力。從本科生長遠發展而言,過早的專業化并不適用于所有的學科專業和所有的學生。因此,厘清本科生導師制的指導邊界范圍和內涵要求也是該制度實現良好效果的提前之一。學業導師制應主要注重本科生學業、科研等方面的指導,可側重以“項目指導制”“論文指導制”等方式進行,而不宜摻雜過多的考核形式、考核內容等要求。
作為一種“新的”制度,本科生導師制宜緩不宜急,宜選不宜全,宜階段性不宜全過程性,宜特色不宜普遍,宜自主不宜強制,建立在這些前提基礎之上,才更有可能取得長遠的實際效果。
(作者高耀系天津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