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實行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名錄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0-02-17 16:54:2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14日上午,天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規定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首部省級地方性法規。

《決定》共18條,主要規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范圍、措施、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明確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范圍,實行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名錄管理制度。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同志介紹,《決定》基于地方立法權限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范圍作了最寬的規定,既包括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也包括天津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及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和在野外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同時,《決定》明確食用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涉及非法生產、經營、獵捕、交易、運輸等諸多環節。為了加強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全方位、全鏈條監管,《決定》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產、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出售、購買、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交易、消費場所以及運輸、倉儲、快遞等經營者,不得為相關違法行為提供交易、消費的條件、場所或者服務。餐飲經營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名稱、別稱、圖案等制作招牌、菜譜招攬、誘導顧客。

此外,對于監管職責,《決定》明確,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工作的組織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做好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相關工作。規劃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林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監督管理工作;交通運輸、公安、網信、城市管理、衛生健康、郵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相關工作。同時,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違反《決定》的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記者靳博、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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